三、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内在统一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提出科学发展观,旨在通过科学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并通过科学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科学发展观对建设和谐社会也有重大而深远的启示。
第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灵魂、和谐社会的核心。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及其现实满足程度是社会发展的价值尺度。科学发展观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其中,成为新的发展观的灵魂与核心。在和谐社会里,人的和谐发展是其标志。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应该是围绕人的这种需求而进行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突出了发展的根本目的,把发展同人的关系、发展手段同发展目的的关系辩证地统一起来,突出了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的目的性,即一切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第二,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发展要求是和谐社会的终极目标。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全面”,并非只是经济领域的“全面”,而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的全面发展,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并举,在统筹兼顾的原则下,实现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二是人的全面发展,即人民的物质生活、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全面提高,人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素质得到全面增强。与科学发展观的追求一致,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发展也是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就是创建一个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良好空间。
第三,科学发展观的协调发展模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协调发展就是要克服单纯以经济收入或经济增长衡量发展水平的观点,做到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经济与政治和文化、社会与自然协调发展,这既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第四,科学发展观强调的可持续性是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在开发、利用自然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样,可持续性也是和谐社会的发展模式,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可持续发展,那么它就会走上消亡的道路,也就谈不上“和谐”了。一个时代的经济社会发展,总是以上一个时代遗留下来的资源和环境为基础,当代充足的资源和良好的环境又为下一个时代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较好的条件。努力促进自然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造福子孙后代,既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第五,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互为体用。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是“体”与“用”的关系。科学发展观是“用”,和谐社会是“体”;科学发展观是方式途径,和谐社会是目标。二者相辅相成,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
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统一于“和谐”理念。科学发展观吸收了世界文明进步的最新成果,把“和谐”理念融进了发展之中,着重缓解自然与社会的矛盾,追求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发展,体现了和谐社会的时代特征。换言之,和谐社会也正是为应对恶性发展而提出来的。面对人口膨胀、资源匮乏、环境污染严重等不和谐的问题,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经济和社会的关系、当代与未来的关系,探索和寻求新的发展道路。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科学把握发展的时代特征,立足于时代发展的基本难题,适时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决策。
科学发展观适应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社会和谐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基本特征与发展目标。要顺利实现全面小康,就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指明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回答了中国要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导方针。同时,要在21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必须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我们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描绘了科学发展的美好前景。回看几年来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历程,虽然刚刚起步,但令人欣慰的是:从执政理念创新到政府职能转变,从健全民主法治到致力于改善民生,从创建和谐文化到谋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个初具规模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布局已初见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