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执政观:执政能力与时俱进跳出“兴浡亡忽”圈

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树立正确的执政观,要落实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上。强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对党长期执政正反两方面经验的科学总结,反映了我们党对自己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所承担的历史使命的清醒认识,反映了我们党把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紧密结合的高度自觉。只有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我们党才能更加有效地完成人民和时代赋予我们党的庄严使命。

第一,科学执政,要求执政党应以认识、遵循和把握客观规律的理念和行为来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这个规律,大的方面说,就是懂得和符合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而从具体的实践工作来说,要做到科学执政,还要做好五方面的研究工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从国情的实际出发,研究以市场经济运行为主要特点的经济规律,驾驭好市场经济,发展自己。二是研究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主要特征的政治文明的发展规律,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研究以人为本核心的社会运行规律,构建一个各方面群体和阶层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社会。四是研究马克思主义为主导、多样化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的运行规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进步。五是研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下工夫,达到科学执政的境界。

第二,坚持民主执政,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为了谁、依靠谁,是任何一个执政党都必须首先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判断执政党性质的根本依据。坚持民主执政,既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保障,也要通过一系列的方法措施来体现和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党不断适应党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使命、执政环境和执政队伍发生的新变化,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民主执政提供制度保障。在实践中,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人民民主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丰富民主的实现形式,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等等。

第三,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各级党组织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要督促和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依法执政是党的执政方式、执政理念;而依法行政是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式、基本原则。“政”字虽一,但含义相去甚远。前者的“政”应为政权之“政”,是对执政党提出的一个要求,后者的“政”则为政府行政之“政”,是对政府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其执行的主体,一个是执政党,一个是执政党执政后依法成立的人民政府。两者之间紧密联系,因为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领导政府运作,其成员在行政机关中占多数,所以要实现依法执政,必须强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成为依法执政的一个实现途径。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这三者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巨大优势,是我们党依法执政的显著特点。要做到依法执政,首先,必须在增强法治意识、维护法律权威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所有党员和党的干部都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把自己置于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之下,绝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内容来行使执政权力。其次,要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在新的历史时期,依法执政,就要把执政纳入法制的轨道,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党不仅不能取代政权机关的职能,而且要保证国家政权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党要有效地将其执政理念和主张加以贯彻,就应当通过国家各职能机构行使法定权力。因此,理顺党与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关键所在,既要保证党委的“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又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再次,要在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善于把握和处理这三者的关系,也是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在更高层次上的要求。为此,要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是要善于处理党的领导、依法执政与人民当家做主的关系。党的领导就是要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做主。需要指出的是,党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就是要切实由人民当家做主,而不是由党的干部“为民做主”、“替民做主”。二是要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三是要善于处理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坚持和保证人民对立法、执法的民主监督,保证依法治国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者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科学执政是治国理政的目标和要求, 民主执政是科学执政的基础,依法执政是科学执政、 民主执政的保证。能否做到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是否得到质的提升的根本标志。只有切实把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落实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实践中去,落实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才能不断推进党执政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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