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1)

生平介绍

朱熹(1130年—1200年),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祖籍婺源(今江西婺源)。中国南宋哲学家、教育家、宋代集理学之大成者。

他生于福建尤溪,卒于建阳,后人称他为闽人,学派为“闽学”。朱熹年轻时代,学无常师,出入经传释老。19岁中进士,22岁被任命为泉州同安县主簿。卸任后,专心于儒学。30~50岁,朱熹挂职宫观(有薪而无事的闲官),主要进行讲学和著书工作。他先后在建阳天湖寒泉坞建立寒泉精舍,在武夷山五曲建立武夷精舍,收徒教学。他的著作,如《西铭解义》、《太极图说解》、《伊洛渊源录》、《论语集注》、《孟子集注》等,就在这个时期脱稿,完成了儒学理学化的改造,从而为理学奠定了基础。

51岁,第二次出任地方官。宋宁宗即位后,被召为焕章阁待制兼侍讲,由于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斗争,仅40天即被免职,改任秘阁修撰,时年已岁。朱熹回福建后,在考亭(今福建建阳县西南)建立竹林精舍,后更名为沧州精舍,仍旧从事私人教学。宋宁宗庆元二年(1196年),当权派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为伪学。朱熹在朝野党的噤声中死去。

朱熹任地方官期间,积极发展地方教育。如整顿同安县学,重修庐山白鹿洞书院。所订《白鹿洞书院学规》,成为南宋以后各地方学校和书院共同遵守的学规。在漳州,首次刊刻《大学章句》、《中庸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四书”名称,由此形成,并作为一套经书,流传社会。在潭州,修复岳麓书院。

朱熹从政之余,亲自执教,从事教育达50年。朱熹著述甚多,涉及哲学、经学、史学、文学、乐律、辨伪以至自然科学等各个领域。在教育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有《童蒙须知》、《小学》、《近思录》、《论语集注》、《孟子集注》、《大学章句》、《中庸章句》、《资治通鉴纲目》等,并在宋末以后,成为封建学校的法定教科书。后人辑有《朱文公文集》100卷、《朱子语类》140卷等。

教育思想

朱熹生活的年代,正是金人大举南下,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相激化的时代。朱熹始终站在维护南宋封建统治这一基本立场上,进行政治、教育和理论活动。他继程颢、程颐余绪,在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基础上,对周秦以来的教育理论、教育实践,做了系统的总结和改造,建立了完整的教育理论体系。世称程、朱的理学体系为程朱学派。南宋以后,程朱学派的教育理论,不仅成为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教育学说,并且是封建地主阶级统治人民的理论工具,被提到儒学正宗的地位。

一、“明天理,灭人欲”的教育目的论

朱熹信守儒家“为政以德”的观点,强调封建伦常道德对每一社会成员的约束作用。朱熹把封建的三纲五常、人伦关系说成是“天理”,是“治道之本根”,认为修身是封建统治者齐家治国的出发点和基础。朱熹继孟子、二程重申学校的根本任务是“明人伦”,而其实际内容就是“明天理,灭人欲”。朱熹认为生来就“气与理一”的圣人,在现实社会中并不存在,凡人均有不同程度的气质之偏,人欲之私,需要经过教育和自我修养,“变化气质”,逐步达到“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朱熹从这个观点出发,严厉地批评南宋学校以科举为直接教育目的,乃是一种“干禄蹈利”、“忘本逐末”的教育,会导致社会风俗败坏,人才衰乏。朱熹并不是反对读经入仕,他也认为国家设立学校的最终目的在于造就贤才,改善吏治;但他主张培养人才,首先要引导青少年下“遏人欲而存天理”的功夫,成为一个自觉地恪守纲常道德和封建等级制度的“醇儒”,然后“待朝廷之用”,而不是首先教人追逐做官食禄。

朱熹的教育目的论排斥实用的学问和农业技术进入各种学校,和同时代的事功学派陈亮、叶适的观点相对立。

二、儿童教育论

朱熹称儿童教育为“小子之学”。他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次从理论上把儿童教育和青年教育作为一个统一过程来考察的人。朱熹把人的一生,约略地分为15岁以前受小学教育和15岁以后受大学教育两个阶段。小学教育的基本任务,不只是举子教育、单纯的文字训练,还应向儿童灌输封建道德观念,训练儿童的封建道德行为习惯。两者之中,尤以后者为主,朱熹称之为“事”。“事”是相对“理”而言的,“理”是抽象的道德伦理学说,“事”是具体的日常生活准则,即“洒扫、应对、进退之节”。

朱熹赞许北宋程颐、杨亿的见解。程颐、杨亿认为“醇儒”的培养应从人的童稚时代开始。因儿童尚没有形成一定的思想倾向,因此要把握住这个时机给儿童讲述道德格言。杨亿曾提出采用“日记故事”形式进行。程颐主张创作“洒扫、应对、事长之节”的通俗诗歌,让儿童“朝夕歌之”,并伴以舞蹈,以激发兴趣,乐于接受。朱熹更广泛地从经传史籍以及其他论著中采集有关忠君、孝亲、事长、守节、治家等内容的格言、训诫、故事等,编辑成儿童道德教育用书,题为《小学》,流传颇广。

朱熹认为正确的儿童教育应是“义理有以博其心,规矩有以约其外”,使儿童“习与智长,化与心成”。在这方面剔除其封建性的伦理要求,就儿童道德教育而论,其见解也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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