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写于1843年秋,发表在1844年初出版的《德法年鉴》创刊号上。
自1843年《莱茵报》停刊后,马克思针对青年黑格尔派布鲁诺·鲍威尔关于犹太人解放问题,写了《论犹太人问题》同其展开正式论战。鲍威尔在其写的《犹太人问题》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教徒获得自由的能力》两篇长文中,把犹太人问题看作为宗教问题,认为犹太教徒与基督教徒的对立完全是一种宗教教派之间的对立,由于国家具有公认的基督教性质,因此犹太人还面临着一个政治解放的问题。
马克思的观点与此完全相反。马克思首先从解放这个概念入手,什么是解放?鲍威尔的所谓解放是从宗教束缚下的解放,包括国家从基督教束缚下的解放。从这里不难看出,鲍威尔实际上继续在完成着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宗教统治的历史任务。表明马克思不仅看到了宗教的统治给人类带来的压迫,更看到了阶级的统治给人类带来的压迫。因此,在马克思看来,犹太人的问题与其说是一个宗教问题,不如说是一个社会问题。这种解释反映了马克思关于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