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偷偷学着打扮,比如偷穿母亲的高跟鞋,比如擦上淡淡的口红,其实全是为了取悦他。可他好像并不在意。在上体育课时我出了丑,高跟鞋让我摔倒了,非常尴尬,我低下头,委屈地哭了,因为耳边有男生的笑,好像还有他。
真是委屈死了。
可还是喜欢,甚至有点盲目了。
有一天我早自习去得早,教室里只有他一个人,我走向自己座位时他抬起了头。我的脸“腾”就红了,他就在我的后桌,我的后背上好像都是眼睛了。那时觉得时光不要走了才好,然后就地老天荒了,然后就海枯石烂了。那时我迷恋上看三毛和琼瑶的书,一边看一边哭,以为自己就是其中的女主角了,而男主角,我当然安排到他身上了。
文理科要分班了。我绝望地想,看来,我们要分开了。
那几天分外地惆怅和忧伤,高大的合欢树开了一树的花,我把它们夹在日记本中,日记本中有他的名字,分外地芬芳着。我想着想着,突然就掩面哭了起来。
让我想不到的是,我和他居然分在了一个班,同时去的还有五个人,当老师念完分班结果后,我摸着自己的心脏,怕它跳出来。下课后,我去操场上跑了十圈,那样的喜悦,比中了大奖还要高兴。
我们仍然在一个班,仍然不说话,可我的心里还是那样惦记着,颤动着。日记越写越厚了,心思越来越长了,但是,我却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在别人眼中,我不再是那个疯疯癫癫的丫头了,文静了,温柔了,知道要衣服穿了,学习不如以前了,偷偷开始写小说了……
他在我的日记中,仍然是JQ。
两年之后我们要毕业了,他去了一所技校,我去了石家庄读大学。再见的时候有些男女生开始说话了,但我们还是没有说,始终隔着很远的距离,甚至毕业留言我都没有找他写。因为,没有那个胆量,也许是太喜欢了吧,所以,觉得太遥远了。
大学第一年开始写信寄明信片,我给他写过一封信,无非是大学里的吃喝拉撒,实在与爱情没有任何联系。薄薄的一张纸,写了撕,撕了写,最后不了了之,还是胆小,还是不敢说。
明信片倒是寄了一张,选择了一张帆船图案的。蓝色的大海上漂浮着一只帆船,非常美。只写了他的地址和四个字:新年快乐。写他的名字时,我的手在发颤,心也在发抖,那是我第一次完整地写他的名字。
寄出去了。寄出去能说明什么呢?他收到的这种明信片大概太多了吧,寄出去的是一张“大海”,很快也石沉大海了。
然后,我开始了真正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