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黑帮,我来了(6)

在我脑子里似乎听见警钟响起,意识到自己的一只脚已经踏入黑帮。不过在这之前,我一直不敢肯定,因为卢卡诺和其他黑帮小孩不太一样。

他和我年纪相同,都是15岁。除此之外,我们没有什么相似之处。他身材矮胖,胸脯上耷拉着两坨赘肉,脸上的肉也松松垮垮地垂下来,再加上双下巴和眼袋,活像一只长脸杜皮狗。还有,他的下嘴唇也实在是过于肥厚。但他看上去酷毙了,这一点我可比不上。他把自己的那副长相变成了一种骄傲,即便是穿着难看的训练服,他给人的印象也是上世纪60年代在拉斯维加斯整夜买醉的潇洒哥儿。

卢卡诺的另一个迷人之处(这更令我自叹不如)在于他总能自由自在、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他可以若无其事地谈论手淫或大便,也可以轻松随意地回忆他和表妹丹尼斯的恋爱往事。愤怒或苦恼的时候,他也会一吐为快。当时经常让他恼火的事情之一,是他在运动和搏斗方面难以与我匹敌。

当然,我尽量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但作为十五六岁的少年,又是在所谓的军校里,运动打斗是经常之事。"黄片儿"面对失败时恰当得体的表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先是愤怒地大吼,继而又大笑,一前一后两种反应都那么真实自然。尽管他的处事方式与我不同,尽管他声称自己从小到大只完完整整读过一本书,他仍然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少年,这一点最为难得。

他非常自信,乐于和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书呆子、餐厅服务员--任何人。虽然这样的性格使他很容易接近,但与他结交我还是费了一番心思。首先我基本放弃了古欧洲式庄重有礼的举止,开始留起乱蓬蓬的头发,穿起新潮的衣裤,戴起大牌的瓦内特墨镜和粗重的珊瑚项链。其次,我减慢了说话速度,压低了说话声音,而且尽量保持沉默。每一个喜欢独来独往的高中生,都应该抱着严肃的态度为自己寻找一个融入周围环境的机会。这能让你很快就酷劲儿十足。

后来,我也开始贩毒,货是从以前的一个同学那里拿到的。外祖父母被害之前,我们在同一所中学读书,他是个书呆子,人很木讷。我上军校后,朋友中只有他一直与我来往,其他人都因为不知该说什么而不再搭理我。这个书呆子同学的哥哥是做毒品生意的,以很优惠的价格卖给我一些袋装的大麻和可卡因。现在想来,他们俩当时肯定以为我是要麻醉一下自己。

我的毒品生意最后以亏本而告终--虽然花钱买友情并不是什么好办法--但那会儿它确实奏效了。我和黄片儿正是通过买卖毒品才认识的。

有一天上课时他传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兄弟,借点儿钱行吗?"

我这样的混蛋,无疑是上帝最原始的作品--一只生活在古玛雅废墟里的猴子,随意糟蹋着我不能理解的文明,甚至都比不上几万年前的尼安德特猿人。但在我做过的一桩桩丑事当中,最容易说得出道理的一件就是十五岁时喜欢上亚当·卢卡诺和他的家人。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