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如玉
战国时期有一句广告词儿家喻户晓:“美丽的身体,美丽的人生,美丽从高丽国开始。”
刺杀秦王未遂后,全天下都在通缉我。没有办法,我只好逃到高丽国做整容手术,手术进行了几次,直到我自己也认不出自己了,才满意地回到了中原。
这个时候,雇佣我杀秦王的太子丹已经被杀了,燕国也搬迁到了辽东,韩国已经被秦国兼并,赵国只剩下一个代城了,秦王一统天下已是大势所趋,差的只是时间。
受战乱的影响,我不停地漂泊,因为有了樊于期传授的武功,我每天都可以吃到红烧猪蹄,我不喜欢杀人,但是每个月也会杀几个不得不杀的人。
我时刻不忘自己的追求,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多少有些怀疑师父所说的话,人刀合一的境界或许只是刀客们的一种幻想,现实中没有人可以达到那种境界。然而达不到那种境界,就不能去杀秦王,这是我作为一个武者的原则。
我觉得我活着,就是为了两件事。一件是达到人刀合一的境界,另一件就是刺杀秦王。如果我达不到人刀合一的境界,就杀不了秦王,可能还会被秦王所杀,我不怕死,只怕死之前不能达到人刀合一的境界。
没有人告诉我,该怎么做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也许坚持到死都一无所获,也许明天就会遇到转机,我只能心存期待地活下去。
流浪到楚国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位姑娘。她只有十二岁,但是可以看出来,她长大了会是个性感迷人的姑娘,我父亲在世时,就常常教育我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姑娘。我看到这个姑娘后,就想停止流浪。
姑娘的父亲是个酒馆老板,由于战乱,姑娘的弟弟和母亲都死了,她和父亲相依为命。我本来不爱喝酒,但是为了看她,我每天都到他们家的酒馆去。
去得次数多了,就和她混熟了。这种熟是心灵上的,平时我们并不说话,只用眼神交流,从每一次我要一斤酒她都给我一斤半这一点来看,她是喜欢我的。当然,也不排除她想让我喝醉了然后多收我点儿银子的可能。不过无论动机是什么,这举动是让我着迷的,或者也可以说成感动。因为爹妈去世得早,我严重缺乏母爱。我觉得这个十二岁的卖酒少女,是第一个对我好的异性。我很有必要去珍惜她,爱护她。
可惜她父亲对我的态度并不像她那么好,因为他们家养的有猪。这个小镇上养了猪的人家对我的态度都不好,因为我每天都会割一些猪蹄吃。因为是老樊亲传,再加上这些年我行走江湖,拿不少人练刀,现在我的刀已经快得像龙卷风一样了。那些猪被我割了脚之后根本感觉不到疼,只觉得腿上微微一凉,然后身子就倒了。等到猪们明白过来,发出疼痛的尖叫,我已经把猪蹄烤熟吃进肚子里了。
猪的主人虽然知道是我吃了他们的猪蹄,也拿我没办法,他们不敢惹我,因为我是一个刀客,刀客通常都是不讲道理的。如果刀客讲道理,我现在恐怕还在蓟城当店小二。久而久之,这个镇上再没人养猪。没有猪蹄吃的日子是寂寞的,看世间万物都像猪蹄。
好在那姑娘很快就长到了十四岁,并且如我先前预料的那样,长得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在战国时期,姑娘满十四岁,就是嫁人的年龄了,每天都会有媒婆上门提亲。为了表示诚意,我花钱请了方圆百里最权威的媒婆去帮我说和,但姑娘的父亲一听说我是个刀客,立马就回绝了。这让我感到很没面子,我一感到没面子,就会做傻事。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拿了一个大口袋,穿上夜行衣,跳到姑娘家的院子里,踢开姑娘住的房门,将穿着肚兜正在床上酣睡的姑娘装进口袋里,然后往肩上一扛,施展轻功,一口气跑了八百里。
天将亮时,我停下了脚步,口袋中的姑娘仍在酣睡,我不忍心弄醒她,就去附近的人家借了几件女孩儿穿的衣服。借衣服的时候,我看到这户人家养了几头肥猪,就顺便割了几个猪蹄。等到我把猪蹄洗净烤熟,姑娘就醒了。
很多年后,姑娘告诉我,那天醒来,看到自己穿着肚兜躺在树林里,身上盖着一个陌生男子的衣服。又看到我手中的猪蹄和我贪婪的眼神,她就明白了自己的遭遇。她没有哭,她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她说她小时候,常听外婆说,幸福的生活,要从恋爱开始。
我见她醒了,就对她说:“姑娘你好,我叫秦舞阳,燕国人,曾经刺杀秦王未遂,我是一个刀客,我的理想是达到人刀合一的境界以及刺杀秦王。”
之前我从来没有对她这样说过话,虽然我每天去酒馆都可以看到她,可我每次都只是默默地喝酒,付钱,走人。那时候我觉得能和她待在一起被她含情脉脉的看上几眼已经是奢侈的,是否说话都不重要。然而此刻她已是我的人,做一下自我介绍还是很有必要的。
她听了我的话,嘴巴张得好大,很惊恐的样子,直到我把烤熟的猪蹄递给她,她才恢复正常的表情,她说:“原来你就是刺杀过秦王的秦舞阳,你好勇敢。据说你的头颅现在比一个国家还值钱,你告诉了我你的身份,不怕我去告发你么?”
我啃了一口猪蹄说:“告发了我又如何,普天之下,有几人能取我的头颅。更何况你们楚国和秦国有那么深的仇恨,你怎么会去告发我呢?”
姑娘不再说话,默默地啃着猪蹄,两个猪蹄下肚,她打了个饱嗝,问我:“你要带我去哪里?”
我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其实去哪里都可以,我是一个刀客,四海为家,去哪里对于我来说都是一样的。你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
姑娘说:“我想回家,我不想就这样跟你走了,我爸爸现在一定在四处找我,我妈妈和弟弟都死了,我是他唯一的亲人,失去了我,他会很难过的。”
我说:“你不能回去,你回去了你爸爸就不会让你跟我走了,你要知道,我是一个刀客,像土匪一样的刀客,如果我抢了你又把你送回去,一来会被人笑话,二来也违背我作为一个武者的原则。希望你不要让我为难,再想一个别的去处吧。”
姑娘踌躇了一会儿说:“那就去且兰国吧,我的老家在那里,是战乱让我们背井离乡,不知道我外婆是否还活着,你能带我去么?”
滇王庄蹻原是楚国的将军,奉楚王之命西征,收且兰国,灭夜郎国,统一了滇池地区,后欲归国报功,因为秦国派人夺取了蜀地以及楚国的黔中郡,归路被切断,庄蹻便率其部属2万余人留驻滇池地区,自立为王。
去往且兰的路上,我给姑娘取了个名字叫布小乐,她是苗族人,原来的名字叫云布绛茜乐,叫起来太绕口了,而且不好记。她很喜欢我给她取的名字,一路上缠着我讲故事。小乐问,为什么你当初不帮荆轲杀了秦王。于是我告诉了她一些我在燕国做门客时的一些事。
当初,太子丹为了让荆轲去刺杀秦王。百般讨好荆轲。有一次设宴请荆轲,我和老樊作陪。宴会上,太子丹特意叫来一个能琴善乐的美女为荆轲弹琴助兴。荆轲听着悦耳的琴声,看着美人那双纤细、白嫩、灵巧的双手,禁不住魂飞天外,连声赞叹道:“好手!好手!”并一再表示:“但爱其手。”听到荆轲的称赞,太子丹立即命人将美人的双手斩断,放到一个盘子里,送给荆轲。
那件事对我触动很大,我觉得秦王确实可恨,但太子丹也绝非好人。我当时若是杀了秦王,天下人只会觉得我是帮太子丹杀秦王。帮一个小坏蛋杀了一个大坏蛋,在我看来是件很不光彩的事儿,所以荆轲被擒后我就跑了,我觉得我和他们不是一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