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到“三大纪律 八项注意”:必须不断完善规章制度
许多企业管理者都有这样的体会,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在制度之下,企业所有成员的工作井然有序,能够有效落实本职工作。然而,当企业发展到一个更大的平台,面对更多的机会和挑战时,那些制度又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会使员工落实工作时感到束手束脚,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良性发展。如果固守着原来的制度,就会丧失许多机会,甚至令企业陷入深渊。
军队已经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若要保证工作落实到位,组织内形成良好的落实文化,不但需要为成员灌输纪律观念,还应该与时俱进地对原有的规章制度予以修订与完善。
现在我们所熟知的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实际上起初制定的是“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三条纪律为:一、不拿工人、农民、小商人一点东西;二、打土豪要归公;三、一切行动听指挥。六项注意为:一、上门板;二、捆禾草;三、讲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偿。随着战争形势的变化和官兵的思想变化,以及新涌现出的问题,解放军对原有纪律规章不断完善,增加了“七、不调戏妇女;八、不虐待俘虏”,最后才定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企业的规章制度亦如此,应该具有与时俱进性,而不能固守一个“死理”不放,为组织落实造成阻碍。
2006年7月,《华为基本法》进入修订阶段。这是因为,最初的《华为基本法》只涵盖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总结华为成功的关键因素;二是抛出华为将来能够成功的关键因素。但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1996年华为启动国际化后,任正非越来越认识到“基本法”与时俱进的必要性。
1997年底,任正非先后访问美国休斯公司、IBM公司、贝尔实验室和惠普公司。在与国际一流跨国公司接触的过程中,任正非意识到,“基本法”那种独特的语言模式,并不能跟全球化的大公司形成很好的对话。修订后的基本法中,公司战略新增加了四部分:为客户服务是华为存在的唯一理由,客户需求是华为发展的原动力;质量好、服务好、运作成本低,优先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竞争力和赢利能力;持续管理变革,实现高效的流程化运作,确保端到端的优质交付;与友商共同发展,既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共同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共享价值链的利益。
《华为基本法》的修订是必然的,因为华为的内外经营环境都已经发生了巨变,再固守以前的经验,那只能让自己落入桎梏。正如德鲁克曾经提到的:所有企业都有其对市场、顾客、竞争等的假设命题,那么在成功以后,组织的内外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而组织如果不能及时调整这些假设,就有可能陷入成功的陷阱。
无论是制定制度也好,修改制度也罢,我们要清楚的一点是:这不是文字上的删删改改,也不只是对员工的制约有所变化,而是为了保证落实工作在新环境下的顺利进行,是为了使企业具有更大的活力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