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美国特种部队的新任务(9)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一名词最早出现在1937年,当年纳粹德国对西班牙非军事目标进行战略轰炸,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和惨重的人员伤亡。“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词在当时所指的只是这种轰炸行为。

二战后期,美国研制出了杀伤力空前的核武器,由于核武器的威力要比生物或化学武器都巨大得多,在整个冷战时期,“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通常被认为是核武器的代名词。

1991年,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划分有了正式的官方界定,当年联合国安理会第687号决议首次将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并称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制定了三个相关的国际条约:《核不扩散条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联合国之所以如此规定,在于一旦使用这些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也就意味着对方也将以类似武器回击,这将会给人类文明带来极大摧残,甚至能够导致它的毁灭,冷战中这种局面还被称为“相互保证毁灭”。正因为如此,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特别是核武器)很少被用于实战。

通常来说,同样都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特别是一些大国)在发生冲突或将要发生冲突之际,由于忌惮双方手中所拥有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般不会主动使用这类武器。但问题是,这类武器一旦落到一些极权国家、危险的领导人手中甚至是恐怖分子手中时,就会给国际安全形势带来很多不确定性,甚至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所谓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也就是为了防止落入这些人的手中。

但不管怎样,目前还是有很多人士都在进行着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努力,以及对现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销毁。美国作为当今地球上拥有最多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为了自身安全,也为了确保自己的超然地位,并将后来者挡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阵营的大门外,更是在不遗余力地进行这种防止扩散的行动。甚至还将“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作为打击“流氓国家”的借口,以此来无端指责别国,甚至发动侵略战争。比如,美国在颠覆伊拉克萨达姆政权时,就是以怀疑对方拥有核武器为借口,对伊拉克发动大规模武装入侵。而后来,经过联合国专家小组的核查,并未在伊拉克发现核武器。

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预防上,特种部队无疑要比普通部队具备更大的优势,美国陆军特种作战部队1996年发表的态势报告中说:“特种作战部队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研制、生产和贩运过程中,先期可有效监控、阻止或拖延这个过程,后期可遏制、防止或对付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使用。”

因此,美国特种部队也就根据形势的需要再次被推到了前台,主要是通过一些秘密、暴力手段去阻止恐怖主义组织或“流氓国家”获取乃至使用核生化武器。为了适应这一新任务,美国特种部队开始装备新型轻便的探测和破坏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设备,并展开了为执行如下任务而进行的针对性训练:从恐怖主义分子手中夺取核生化武器原料;秘密潜入“流氓国家”搜集秘密研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证据;搜寻、拆除、捣毁或截留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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