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宝宝仍然一脸迷茫,眼睛忽闪忽闪的。
不知道为什么,得到这个答案,心里却不像被安慰到,而像是做错事的人终于找到一个不用负责的借口。也许,毛毛是对的。我很自私,高唱着自己是个受害者,用同归于尽的方式反击,却伤害了我最最不想伤害的人。
在家属区里仪表堂堂的刘处长,在我身边体贴入微的好男人,在宝宝眼中无所不能的超人爸爸,那一天,忘记家庭责任,走火入魔地喝下迷魂汤。曾发誓和他甘苦与共的我,却没有帮他寻找解药,而是用荆棘封住回家的路,并拔出利剑斩立决。我残忍地强迫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宝宝在可以同时拥有的爸爸妈妈间必须选择一个A或B,却不考虑那种结局是比现状更好,还是……万劫不复?
"妈妈,你和爸爸要离婚到什么时候啊?"躺在床上,宝宝终于还是忍不住问。
"等你长大吧。"我认真地敷衍着。关了灯。两行清泪为谁滴呢?我不知道。
2.
没有男人,地球一样转,生活仍要继续,远处还有更多更好的男人愿意为你裸奔。这是我多年失恋经验总结出的一条定律。
白天的时候,忧伤总是显得微不足道。早上送完宝宝,我回到曾经效力过的旅行社拜访老领导。
铁了心要离婚的那一个月里,我仔细把后路一条条铺好,其实我不是一个善于统筹的人,但我有着超乎常人的行动力和爆发力,很少问别人该怎么办。这种能力不是天生的,而是因为--我是一个弃婴。"妈妈"实际上是我出生的那家医院的护士长,比我大四十几岁,一辈子没结过婚,在我高二那年死于乳腺癌。
临终的时候,她嘱咐我四件事:一是我的亲妈十六岁生下我,所以才把我抛弃--讲这个并不是让我别恨她,而是叫我别轻易跟男人上床,上床前要看清他们嘴脸,上了床要及时佩戴杜蕾斯;二是身体哪里不舒服早点去医院,不好意思的地方也不能不好意思检查;三是列给我一张名单,希望在自己火化前透过遗体看见他们的脸;四是告诉我一定要考大学,把房子卖了交学费,还说以后遇事要独立想办法,求神不如求自己。
"求神不如求自己",这句话我一直记着,并打算把它刻成墓志铭。
旅行社的黎总说可以帮我安排一些兼职导游工作,我开心极了。走出大楼,直奔华尔街英语学校--十一月的同声传译考试是我给自己设下的目标,通过了,就可以赚更多的钱,养好自己和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