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酒糟后来倒霉了,成了准“三种人”,也就是那种在“说清楚”运动中说不清楚的人。“说清楚”运动到底怎么回事我也说不清,我只知道人家说苏酒糟没说清楚,于是他只好又回到南杂店做老本行,跟我爸站一个柜台,负责卖酱菜。又过了两三个月,我就跟他女儿苏晓晓谈恋爱了。苏晓晓是苏酒糟家的老大,比我高两个年级,从小学到中学都跟我在一个学校。那回我摔倒后她扶我起来并给我吃了一颗水果糖,除了她本性善良之外,还因为她也是个残疾,--这一点我在前面说过,说到底我们是惺惺相惜;但仅凭这一点,我们还是谈不起恋爱的,关键是我们在一起卖过三年冰棒,而且她说她喜欢我的豆芽腿。我那两条软绵绵的豆芽腿有什么好?她喜欢得这么奇怪,这么病态,叫我自己都想不通,可她说她就喜欢那种滑滑的软软的感觉,摸上去柔若无骨,感觉像婴儿一样。她还把她那条残腿和我的腿放在一起,摸摸我的腿又摸摸自己的腿,说你看,你的像没长骨头一样,我的多难看,骨头包多大?这样就开始了,等过几天她再摸我的腿时,我就不客气了,摸了她的胸脯。我先把手放在她肩上,然后往下一滑,就滑到她胸脯上了。她身子一抖,说你该死!但只说不动,由我摸。开始是隔着衣服摸,摸着摸着我的手就钻进她衣服里去了,贴肉摸。其实我也在发抖,而且抖得比她还厉害,不过摸了几回就好些了,不抖了。她的胸脯真不错。那时我们相处得确实很亲密。她梳两根齐胸的粗辫子,颧骨稍稍有点宽,嘴巴比较大,嘴角边有一颗小黑痣。因为发育得很好,走路时又一歪一扭,所以给人的感觉是前翘一下后翘一下,一上一下,两“翘”都比较高。她那条好腿很丰腴很粗壮,这种丰腴和粗壮是一种充满生机的感觉,这一点从她的脚脖子就能看出来。她的脚脖子非常圆润,白里透红,长着细细的浓密的汗毛。汗毛是浅褐色的,让人想入非非。
有一天我摸她,大约摸得有点过份,把她摸得不省人事。开始时她还比较正常,跟以前我摸她时一样,浑身抖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我摸到她哪里,她哪里就蹦起一片鸡皮疙瘩。可是摸到后来,也就是摸到了她乳头上,她猛喘几下,突然往后一倒,双目紧闭,没一会儿两个嘴角里都流出了白沫。我被她吓坏了,手足无措,不明白她怎么这样。过后我知道这是羊角风,我就再也不敢摸她了。她比我大三岁,她爸爸苏酒糟说女大三,抱金砖。不要说金砖,金山我都不敢抱了。我们在一起时,我坐都不敢挨着她。她知道我是吓着了,便鼓励我别怕,说她这个病不要紧的,几年也难得发一次的,这次是不巧让我碰上了。凭良心说,她很难得,喜欢我的腿,脾气又好,说话从来不高声大气,声音就跟棉花糖似的。她问我,“假如人家问起你,我为什么会好好地就发病了,你会怎么说呢?会不会说是被你摸得呢?”我说:“没人知道你发病,所以也没人这么问。”她说:“傻瓜,我是说假如。”我说:“那我就承认是被我摸得。”她又骂我是傻瓜,她一本正经地说:“你真傻,这种事也有明说的?再说哪里一摸就会发病呢,跟你说了是碰巧的,不信你再摸模看?”她腰一紧,胸脯翘过来,我犹豫了半天,还是不敢把手伸过去。我说:“我信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