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1月1日,陈独秀在《新青年》第二卷第五号上发表了《蔡孑民先生在信教自由会之演说》一文。这是1916年12月26日蔡元培的演说。陈独秀记得,这天正是蔡公去旅社看他的日子。虽然即将和蔡元培一起共事,但在一些问题的看法上,陈独秀和蔡元培并不一样。如蔡元培不反对孔子和宗教,陈独秀是既反对孔子,也反对宗教。蔡元培说:“孔子是孔子,宗教是宗教,国家是国家:义理各别,勿能强作一谈。”陈独秀说:“蔡先生不反对孔子,更不绝对反对宗教,此余之所不同也。”
在这期《新青年》上,陈独秀发表了《再论孔教问题》,提出了和蔡元培不同的观点,主张废弃宗教。他说:余之信仰。人类将来真实之信解行证,必以科学为正轨,一切宗教,皆在废弃之列。吾爱先生,更爱真理。在对待学问和朋友的关系上,陈独秀和后来胡适反对蔡元培的红学观点,不谋而合。
3月1日,陈独秀在《新青年》第三卷第一号发表《答俞颂华(宗教与孔子)》,改变了废弃宗教的观点,说:“窃以宗教之根本作用,重在出世间,使人生扰攘之精神有所寄托耳。”他强调宗教的作用不在“人世间”,否定宗教对于人生行为发生作用。
5月1日,陈独秀在《新青年》第三卷第三号发表《再答俞颂华(孔教)》,继续谈宗教的弊端:“今之人类(不但中国人)是否可以完全抛弃宗教,本非片言可以武断。”在这封信里,陈独秀主张以美术哲学代替宗教的作用。他说:“至于宗教之有益部分,窃谓美术哲学可以代之。即无宗教,吾人亦未必精神上无所信仰,谓吾人不可无信仰心则可,谓吾人不可无宗教信仰,恐未必然。”
一旦美术可以代替宗教,则从根本上否认了宗教存在的意义。陈独秀不信“伦理的宗教”,认为伦理不是宗教范畴。
1918年2月15日,陈独秀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二号发表《人生真义》,在谈到“人生在世,究竟为的甚么?究竟应该怎样?”时说,像那佛教家说:世界本来是个幻象,人生本来无生;“真如”本性为“无明”所迷,才现出一切生灭幻象;一旦“无明”灭,一切生灭幻象都没有了,还有甚么世界,还有甚么人生呢?
这样,陈独秀在人生观上否定了佛教,同时,他还否定了基督教、孔子、墨子、杨朱、老子的人生观。
成都府中学堂教习吴虞看了《新青年》杂志谈孔子的文章,非常高兴。吴虞没有见过陈独秀,潘力山告诉他:“陈独秀,我知道,大约四十来岁,安徽人。辛亥革命前,喜欢读《易经》,写一手好小篆。在杭州作了不少游山玩水的诗。辛亥革命后,到处讲学,个性发生了很大变化。”
吴虞(1872~1949),字又陵,成都市新繁(今新都)人。他于1906年游东京,回四川后,常以中国古书与西方学者的著作,以及欧美各国宪法、民刑法比勘阅读。十年来,写了不少非孔非庄的文章,成都不愿刊登。他打算有空依次抄录,寄给陈独秀。他在给陈独秀的信中,谈到自己的文章被禁登的情况:“拙撰宋元学粹语例言引李卓吾语,前清学部曾令赵学政启霖查禁。癸丑在成都醒群报投笔记稿,又由内务部朱启钤电令封禁(此次方准启封)。故关于非儒之作,成都报纸不甚敢登载。”《陈独秀书信集》,第70页,北京,新华出版社,1987。
对于吴虞,陈独秀并不陌生。一年前,陈独秀帮章士钊编《甲寅》,曾编过吴虞自四川寄来的《辛亥杂诗》。收到吴虞的信,陈独秀立即写了回信,在1917年1月1日《新青年》第二卷第五号上发表。他写道:
窃以无论何种学派,均不能定为一尊,以阻碍思想文化之自由发展。况儒术孔道,非无优点,而缺点则正多。尤与近世文明社会绝不相容者,其一贯伦理政治之纲常阶级说也。此不攻破,吾国之政治、法律,社会道德,俱无由出黑暗而入光明。神州大气,腐秽蚀人。西望峨眉,远在天外。瞻仰弗及,我劳如何!
吴虞这年45岁,比陈独秀大7岁。“瞻仰弗及,我劳如何”,表示陈独秀遥望西方,却无法看到心中尊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