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一次,我知道父亲言之有理。如果我想上北卡大学,就必须有所表现。可是,我不踢足球,不打篮球,不玩乐器,不下象棋,不打保龄。我在班上并不突出。见鬼,我什么都不冒尖儿。我没了底气儿,开始罗列自己的拿手好戏,可老实说,一样寥寥无几。我倒是能用绳子打八种花结,光着脚丫在热烫的沙砾路上比任何人走得都远,让铅笔直立在手指上保持平衡长达三十秒……可是,我估摸着,这些都不能成为大学申请表格上真正的亮点。就这样,我一夜辗转反侧,无法入眠。我恍然大悟,自己原来一直是个输家。多谢你指点,老爸。
次日清晨,我去了校长办公室,报名参加竞选。候选人还有两位--约翰·福尔曼和玛吉·布朗。我当即就知道了结果,约翰参选,门儿都没有!他爱吹毛求疵,不过,他倒是个优等生。他坐在教室前排,老师每次提问他必定举手,而每次回答他几乎都正确无误。到了这个时候,他必定摇头晃脑,神气活现,仿佛他的智商高人一截,并当场得到验证一般。我和艾瑞克常常趁老师转身的当儿,向他投掷嚼过的纸团。
玛吉·布朗则另当别论。她也是优等生,中学前三年做过学生会委员,去年担任学生会主席。她的软肋是不够漂亮,而且,她在暑假里又长了二十磅的肥膘。我晓得,谁也不会把票投给她。
一番侦察之后,我估摸着自己还有胜算的机会。我把自己的将来可是全部押在了这次选举上了。因此,我要好好运作,千万不可大意。艾瑞克第一个力挺。
"好哩,没问题。只要你拿定了主意,我保证运动队的人个个挺你。"
"那么,他们的妞儿呢?"我问。
我的竞选大致就是这个样子。当然,我参加必要的辩论,散发那些愚蠢的"施政纲领"传单,可最后还是艾瑞克把我推上了主席的宝座。博福特高中只有四百名学生的样子,所以,运动队的选票至关重要。其实,他们才不在乎哪个当选呢。最后,诸事顺利,事随我愿。
我以压倒性的优势当选学生会主席。可是,我拿不准,这事儿会给自己惹上什么样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