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芳华是一个敏感的人,过去是,现在还是。和她这样的女人相处真是不容易,我有一点同情她现在的老公。还好,我现在不必太介意她是不是不高兴,毕竟,第一,我现在还没有爱上她,她不过是我的前妻;第二,大不了她站起来扬长而去,大不了再有十年不见面,这些事情我又不是没有经历过,有什么了不起的?
“去你家吧,我还没吃饭呢。”朱芳华站起来,换上一张严肃的老脸,让我觉得陌生异常,甚至有点厌恶。我差点想说:“滚,我又不欠你什么。凭什么呀,分手十年,还敢对我用祈使句!”但我忍住了,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发现我——许一军——居然还是有情有意的男人,会心软。
我说你等等,我也没吃饭,我得先收拾一下我的东西,你想想咱们去哪儿吃,我请客。
“我不想在外面吃。”
“可我家里什么都没有。”
“那就叫一个披萨。”
“我们家附近没有卖披萨的。”
“你哪个家附近没有卖披萨的?”
我叹口气,实在忍不住了:“你怎么还像以前那么别扭?就不能退一步,或者装装糊涂?”
“现在你庆幸当年把我甩了吧?”
冷竣冷静冷言冷语。要搁在十年前,我早跟她急了——摆什么小姐架子!你以为你是谁?你是图兰朵公主吗?全世界的男子都把脑袋掖在裤腰带里,等着你给他们出最难猜的谜,一旦猜错,放弃生命也不可惜?醒醒吧,朱芳华小姐!哦,不对,现在得称朱芳华女士。
当然,我什么都没有说。这说明十年的时间,已经对我有所改变。我成熟了,不跟女人一般见识了。顺便说一句,老话讲“好男不跟女斗”,活到我这个岁数,我才明白其中的真谛——一个男人跟女人斗,无论结果怎样,过程都一定是惨不忍睹的;如果要从始至终地保持“好男”形象,最好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一旦发现对手过于恋战或者有“持久战”的趋势,那么一定要及时采取“三十六计走为上”的策略,一走了之。就像我当年离开朱芳华一样,干净利索一刀两断,什么也不解释。
8.
我帮着朱芳华把她随身带的一套小旅行箱放进汽车后备箱,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就这么一个小包?跟去泰国七日游似的。”
“我这不是去泰国,是去你家。要去泰国我还真得带一个比这大的包。”
朱芳华说话就这样,她喜欢跟你呛着说,而不是像温秀玉似的,什么事情都有商有量有理有力有节。所以温秀玉能嫁给我这样的男人,并且能带着儿子过上稳定安心的日子。而朱芳华则会在离婚十年以后,莫名其妙地来找前夫。她要干什么?她不会是遇上什么大麻烦了?我知道她是一个好强的女人,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是不肯来找我的。我没有逼着她讲出来,也是照顾她的自尊心。好吧,不就是三个月到半年嘛,让她住。
9.
我在城市的东边有一套一室一厅,原来是给我妈买的,离我自己的房子很近,走路七八分钟也就到了。但是老太太不肯搬过来,她说她在南城住习惯了,街坊邻居都熟,搬到东边来,一个熟人也没有,太冷清。现在,这儿正好给朱芳华住。我们离婚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住在一个地下室里,说心里话,她跟着我,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不过,她离开我,就过上好日子了吗?至少应该是有过一段理想生活的吧?我好像听说她很快跟了一个挺有钱的小伙子,年少多金,部队大院的孩子,我还听说她是我们这些人中间最早一个开上桑塔纳的。后来,我就懒得听说她的事儿了,反正是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