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5)

6.

“我想去你那里住上一段时间。”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这不应该是她的风格呀!在我的印象中,她是属于婉约派的。

我的前妻,一个给我和她自己都造成巨大痛苦和创伤的女人,她居然像说“今天天气真好”一样说出“我想去你那里住上一段时间”!难道她忘了,她曾经流着眼泪,在风雨中疯狂地奔跑;难道她忘了,她曾经愤怒地寻死觅活,对我说:“我恨你,我恨你,你毁了我!”

那一切像从未发生一样,她就像我的一个久未谋面的老朋友、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她对我说:“我想去你那里住一段时间。”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居然同意了!

我后来想,这么多年我疯狂地跳槽,一步一步追求成功的生活,难道不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在她面前,在这个女人面前,平静而自信地说:“我能帮你什么?”否则,我的那些房子,我的那些信用卡,还有我一辆一辆地换的车子,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呢?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指的是我的“朱芳华时代”,我是那么贫穷,以至于我心中充满愤怒,以至于我经常指责朱芳华,指责她虚荣,指责她野心勃勃,指责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物质女孩。因为我没有能力实现她的梦想,所以我就拼命指责她的梦想。我曾经以为我永远不会忘记她给我的伤害,我是一个小肚鸡肠的男人,我甚至曾经恶毒地想过,某一天,我成了一个成功人士,这一天最好赶在我还没有谢顶之前,而她则被丈夫抛弃,我们在街上遇到,我给她一大笔钱,带她去最好的西餐厅,住最好的酒店,然后对她说:“假如当年我们没有分手……”

我以为我已经把过去的生活完全忘记了,我以为这个女人对我来说再也不意味着什么。说实话,在这十年里,我几乎没有想起过她,即使偶尔想起,也是用最快的速度忘掉。有一次,我去电视台办事儿,刚巧碰上大学同学王小西,他问我说要不要见一见朱芳华,说她正在里面录节目。我说不用,我都想不起她长什么样儿了。王小西拍拍我的肩膀,跟我说:她变样儿了,原来在学校的时候,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的,现在可是一副当家花旦的做派——雷厉风行风风火火。我从电视监控器里看了她一眼:精练的发式,无可挑剔的套装,充满自信的表情,她对于我完全是一个陌生人,我真的认不出来她了。而且那天离开电视台以后,我就把那张无懈可击的“电视脸”给忘了,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更可恶的是,我再也无法在记忆中还原朱芳华原来的样子——一个和我有四年情史一年婚史的女人——我真的想不起来她长得什么样儿了。

但是,今天我一眼就认出了她,或者说,根本不用相认,我们就像从来没有分开过十年似的,她一直就在我的身边,就在我的心里,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

幸亏我不知道。

7.

我的前妻开门见山:“我想在你那里住上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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