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律师和司法腐败
小说中的主要人物(除了悲剧法官潘志明之外),不管是高高在上的人民法官还是当事人权利的捍卫者——律师几乎毫无例外都是阴险狡诈之人,人前道貌岸然满口公平正义,背后却良心泯灭,穷奢极欲,干尽了敲诈勒索、贪污贿赂等国法难容的卑劣勾当。男主角律师魏达所在的联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们个个都是“蒙、乖、装”的一流高手,“蒙”是指蒙骗当事人;“乖”是指在法官面前装孙子扮乖,拿金钱和美色来讨好孝敬爷爷;“装”是指在社会大众面前装扮成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斗士。他们赚得满钵的关键并不在于他们精通法律知识或拥有美国律师那般高超的职业技巧,法律只是进行见不得人的黑幕交易的布幌子,顶多是作为勾结的双方瓜分利益的谈判筹码。真正决定纠纷成败的不是官方话语体系里效力至上的法律规范,更不是我们讲了两千多年的仁义道德,而是真正主宰中国人生活秩序的“关系”。律师们要想获得案源,赢得诉讼成功,就不得不千方百计地去疏通关系,吃通公检法系统,方能够如鱼得水。没有了“关系”的灵魂附体,法律只是一具行尸走肉寸步难行。
黑律师和司法腐败是密不可分的,就像有妓女就一定会有嫖客,少了谁这肮脏暧昧的勾当都无法完成。严重的司法腐败在当下中国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就如男主角魏达所说的,把法院里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全抓来枪毙了,也不会有冤死的孤魂。这种说法固然极端,但却也决非是危言耸听,近年来落马的司法官员不计其数,前广东省高级法院院长麦崇楷腐败案和前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吴振汉腐败案就是其中的典型。层出不穷的腐败闹剧不断地挑战着老百姓的心理底线,就像深圳市中级法院多名法官同时落网这样的特大腐败案件也很难起到轰动的社会效应了。据可考的资料表明,从2006年到现在,至少有14个地方的中级法院负责人因腐败落马。但是,这些落马的法官较之那些作恶多端却仍然逍遥法外的法官来说,只不过是一粟之于沧海,腐败的气味如无所不在的空气般渗透到了司法的每一个角落。
关系大于法,这就是我们这些法律人必须直面的中国法律职业环境,每一个准备投身于中国法律职业的热心青年都必须对这个现实有足够的认识。否则,纵使我们有青天之志,也难免在残酷的现实中折翼,在这层意义上不管你是坚持一片冰心晶莹剔透,还是准备在红尘中蜕变泯灭良心,都注定只能如履薄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