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了杜月笙的“网”(5)

八个月以后,我们终于不再吵架了。因为,他们决定离婚了。

一切都无法挽回了。这时,距离我们结婚也才仅仅过了一年的时间。一年,很多事情都变了,但是,也有很多事情仍然保持原样。

3闪电分手

佛说一切皆有命数,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我相信,1997年一定是我命里的一个劫。这一步,我迈得很艰难,踩得异常艰深。和阿云结婚之后的事,也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了——我们在1996年闪电结婚,1997年又闪电离了婚。

和她相处的最初的日子,快乐是不必说的,更重要的是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双方都体验着一种完全认同对方思想的愉悦。也许最初的完美多多少少掩盖了一些不合的陷阱。我后来忽然想到,我们原本就是两条并行在一起的轨道,如果没有交点,那么就能一直并行下去,互相扶持但又保持着永恒的距离;但是一旦要刻意冲破那个距离,让两条平行线出现交点,最后唯一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婚后我们之间暴露出了很多裂痕,她个性比较倔强,我又不懂得很好的处理一些问题,再加上两个人都有自己的事业,我们平时都非常忙,几乎很少有时间细细讨论彼此的感受,弥补我们之间越来越大的距离。于是就这样,我们的关系开始变得很冷漠,也深深伤害了彼此。

短短的时间里,我体会到了和一个人相处,距离不同所带来的巨大差距。很多时候我们相遇,面对着对方居然只能小心翼翼地说一些不会刺激对方的话,以前的那种朋友之间的亲密感觉到哪里去了?这样下去再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意思呢?1997年,我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离婚的代价是巨大的,尽管我们事先说好先不办理结婚手续。但是,在外界看来,我是这段婚姻的负心人,我应当付出一定的代价。

我无所谓,我追求的是一生一世的有情人,而不是痛苦的婚姻,既然要有人来承担这一切,那么就让男人来承担吧。因此,我选择不辩解,而是依照阿云的要求,做出合理的精神赔偿。

这一段婚姻,被我自己认为是一件非常失败的事情。我失去了一个无话不谈的朋友,得到的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婚姻。而1997年,我所要承受的还不止这么多。

1997年是香港回归的一年,我原先一直也有做一点生意,但是自己全盘的事业计划,还是以演艺事业为主。因为我爱演戏,拍片是我所擅长的事情,做生意除了经济上的收入之外,也可以让我多了解一些别的行业的情况。再加上我父亲原来就是从商的,我们家里,哥哥算是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在经商上做得颇有一些成就。香港回归的契机,让我觉得我可以在经商方向上向大陆拓展一下。我们家在移民越南之前,就是在大陆的,虽然那时候我还没有出生,但是对于父亲和母亲的故乡,总还会有一些莫名的亲切的感觉吧。所以在经商这一条路上,我对大陆充满了期望。

但是正当我信心十足准备拓展在大陆的生意的时候,东南亚金融危机波及香港,我的生意受到严重打击,并且几乎成为了我这几年来在生意场上受挫最严重的一次经历。

我之前的投资严重缩水,几乎血本无归。我所有的股票“哗”的一下就不见了;由于资不抵债,我的几套房产全部变成了负资产。我已记不清最终分了多少身家给阿云。虽然和阿云之间争吵不断,但是我们毕竟曾经有过感情的,这段感情已伤她太深,我不愿她再次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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