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解答
发表于1929年的《毒巧克力命案》是伯克莱最著名的推理作品,它是由同年稍早出版的一本名家作品集《幸运数字3》里的中篇小说《铤而走险》(The Avenging Chance,后收进1994年出版的《罗杰·薛灵汉的故事》一书)扩充而成的。根据《枪响二度》前言所述,伯克莱设计《毒巧克力命案》的情节时,试着采用了循环式结构。一位先生从朋友那里得到糖果公司寄给这位朋友的一盒最新开发生产的巧克力,拿回家跟夫人一起享用,结果夫人被毒死了,这位先生却活了下来。围绕这个事件,以薛灵汉为会长的“犯罪圈研究学会”的六位成员先后展开六次推理。
一般认为,这个所谓的“犯罪圈研究学会”系以伯克莱创立的“侦探俱乐部”为原型,但是,侦探俱乐部却是在《毒巧克力命案》出版以后的1929年末或1930年初创立的。但我们不妨这样推论:伯克莱创立“侦探俱乐部”的想法,在1928年写作《毒巧克力命案》的时候就有了。
《毒巧克力命案》的独创之处在于“多重解答”,即同一个事件竟然有两种以上的推理结论,而且这些推理结论相互之间的不同点,显示出其一种比一种高明、层层递进,最后的真相也出人意料。对那些钟情于逻辑推理分析、喜欢数学式心智游戏的读者来说,这部小说简直堪称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梦幻巨作。
小说开头,由苏格兰场官员叙述完案件以及警方调查的结果之后,六位推理小说迷便展开了调查和推理。他们基于不同的切入点(动机、证据、手法等),对案件进行了不同的推理分析。可以说,每一种解答都可以敷衍成一部不错的长篇推理小说,大部分解答都是巧妙而独特的,其严谨性也不容质疑。最令人惊讶的是,在五位推理小说迷提出了六种解答之后,最后登台演讲的会员,由之前的六种解答中剥丝抽茧,找出真正的凶手。读者这时才发现,种种线索已经埋于之前六种解答中,作者惊人的诡计让人赞叹不已。
情节展开如此别致,自然引起了黄金时代其他作家的注意。塞耶斯(Dorothy Sayers)的《五条红鲱鱼》(The Five Red Herrings,1931)、帕特里克(Q. Patrick)的《屋舍险情》(Cottage Sinister,1931)、戴利·金(Charles Daly King)的《海上迷云》(Obelists at Sea,1932)和《铁路奇案》(Obelists En Route,1934)、李奥·布鲁斯(Leo Bruce)的《三个侦探》(Case for Three Detectives,1936)等佳作,都是在《毒巧克力命案》的影响之下诞生的。也正因此,英国推理评论家朱利安·西蒙斯(Julian Symons)盛赞这本书是“侦探小说史上最惊人诡巧的故事”。在他之前,只有本特利写过包含三重解答的《特伦特最后一案》,而本书之后,即便是以推理分析和多重解答为特色的奎因,也没有提供过超过六种解答的推理小说。由此看来,史上最具“推理性”的小说,非《毒巧克力命案》莫属。
犯罪先驱
1931年2月,曾经出版过多部畅销小说的格兰兹出版社推出了伯克莱以“法兰西斯·艾尔斯”名义创作的《杀意》。但这部长篇被认为不属于推理小说的范畴,没有列入该社的“推理小说丛书”出版,而是由旗下的一家小出版社以简装书的形式发售。尽管没有受到出版社重视,这本书还是让读者想起了1922年发生于威尔士的、一个专横的律师杀死妻子的“阿姆斯特朗事件”(据说《杀意》就是受到这个事件的启发而创作的),而且,关于这本书的作者到底是谁的问题,也在全英国引起了很大的震动。那个时候引起的骚动,堪与克里斯蒂的《罗杰疑案》引发的关于公平性问题的争议相提并论。不久,出版社申明,法兰西斯·艾尔斯是一位著名作家的笔名。对《杀意》给予高度评价的《每日快报》连载了该小说,再次掀起全国性的骚动。关于作家究竟是谁,众说纷纭。有人说是毛姆,有人说是埃德加·华莱士,有人说是乔治·威尔斯,有人说是阿道斯·赫胥黎,还有人说是以“开膛手杰克”为原型、写了犯罪小说《房客》而闻名的贝洛克·朗兹。但就是没有人猜是伯克莱。有意思的是,看穿了作者身份的,是E.M.德拉菲尔德。当年,伯克莱的《维奇福德毒杀案》一书就是献给这位女作家的。当记者问德拉菲尔德“艾尔斯是不是您”的时候,这位女作家立刻否认,并且推测说,法兰西斯·艾尔斯恐怕就是写了《毒巧克力命案》的安东尼·伯克莱。人们最终确认了这一点。于是,关于“法兰西斯·艾尔斯究竟是谁”的争论于焉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