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语言的迷思(4)

Time flies like an arrow.

Fruit flies like bananas.

亦然。但人听到这样的话语,并不会被其表面结构蒙蔽而搞混意思,因此人之解读语言不只依靠表面句法。由此乔姆斯基导出:潜藏于表面的语言句法之下尚有另一深层结构,这就深化了人的语言本领。同时也使小孩如何学得语言的禀赋,变得更深不可测。

事实上,小孩学习语言还是依靠其辨认特征的高度能力。我们进一步厘清辨认特征的意义,并主张:辨认特征的能力原来涵盖了学习语言的禀赋。

所谓辨认特征,是指看到或抓到了物之其然,但不一定能够描述出来。小孩能分辨桌子与椅子,桌子有方有圆,椅子亦形状各异,有些桌子不见得高于椅子,有些椅子不见得小于桌子,但三岁小孩几乎没有困难地分辨桌椅,虽然他要年岁稍长才能说出两者在功用上的差异。

以精确语言描述特征,是文明发展的产物。但辨认特征则是人自然天生的禀赋。五六岁的小孩能分辨"行进"、"进行"与"进步"的细微差异,而且正确使用它们,是因他看得到这三个语词适用条件的特征,但他无法精确描述这些特征。

小孩学习语言,依赖于他在具体情境中,具有敏锐抓取事物或语句之整体特征的能力。每次周边的大人出声说话,他便把说话的语音与当时发生的情境联系起来。比如说"妈妈来了"、"妈妈喂你"、"妈妈抱你"等重复多次之后,"妈妈"便等同于眼前这情境中如此亲密的人。同样"坐椅子"、"妈妈把你抱到椅子上"、"这是你的椅子"、"那是姐姐的椅子"等多次重复的语言发生在他耳际,他便也开始从情境里直接了解椅子的指义。

然后"妈妈来了"、"牛奶来了,小乖吃"、"小鸟来了"、"哥哥就来"、"啊!来了,来了"这类声音配合当时的情境,"来"的意义也逐渐明朗。

连句型的主词( 如妈妈、小乖、哥哥、小鸟等), 加上语句的动词( 如来、抱、吃等), 所构成的组合语法, 也是这样直接与语句发生时的具体情境联系起来。抓取语词或语法的特征,对小孩来说, 是整体的、是套装的(package-like), 而不是组合的(combinative)。如果是整体而套装的归纳,便不必借用乔姆斯基的变形律,也无句法表面结构与深层结构的区分。乔氏是因为先把语句拆解为语词,再以句法加以组合,才出现像前述两个例子中(如妈妈、……),句法极其类似,但内在结构迥然不同的现象。如果我们认识小孩语言学习的机制,不是分析与组合,而是整体与取代,那么我们便导不出乔氏所谓句法的深层结构,也不必把它硬说成预存于人天生大脑皮质中的遗传程式。小孩借抓取特征的能力,作整体的归纳,借不断尝试错误的勇气,作取代与修正,来学得语言。小孩是从重复中看出模式整体的特征,就像他辨认相思树一样,把树当作整体来看,抓取整体的特征,使他远看就能辨认那是相思树。同样当他学会妈妈来、哥哥坐、小鸟飞等,他便开始尝试妹妹哭、狗狗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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