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人即目的(1)

人即目的

一、 人即目的

人的本身便是目的?人能不能是国家、宗教、家族,甚至是经济体制的工具?

1788 年康德(康德之于西方近代哲学,犹如苏格拉底之于希腊哲学,我们以其理性哲学为思辨的起点,围绕人的认知,辩证地展开本书的主题)(Immanuel Kant)出版《实践理性批判》时,初次提到"人即目的"的观念。他这样写着(康德:《实践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 ),章二节五):

人决不能被任何人,甚至不能被上帝,只当作工具,而不同时作为目的本身。当时康德的主张并不彻底。他认为人之所以也必须是目的,是由于人为理性的存有物,而理性是超验的(transcendental)(康德把世界区分为现象(phenomenal)与本体(noumenal)世界。前者可由经验感知;后者则超越经验。理性(reason)便是建构这超验世界的基础,例如:依据康德的说法,虽然人所经验的时间是有限的,理性却可以断言时间没有开始,又例如:虽然人所经验的空间内的物体无法一直分割下去,但理性却可以建构出一个可以无限细分的空间。所以理性是本体世界的东西),是上帝的面目,上帝则又是一切的目的,所以人也是一切的目的。

其后一年法国大革命爆发,震撼全世界。迄1794 年底,法国人民完全击溃欧洲保守联军的围攻(1789 年7 月14 日巴黎市民攻陷巴斯底(Bastille)监狱,爆发法国大革命,1792 年9 月法军于Valmy 一役,阻止奥普联军的攻击。1794 年年底西班牙与普鲁士向法国求和。法国南境Toulon 地区由英国支持的法国保皇党势力此时亦为法国政府安抚),康德在革命的鼓舞中,才首度如此明白地宣称:"人即目的,不是工具。"主张每个人都应当被尊重,而且被承认他本身的绝对目的。如果因外在目的,把一个人当作工具来使用,便是侵犯了人类天赋的神圣权利。这时候,他认为政府的功能,应该在帮助个人发展,而不应该在利用个人(威廉· 杜兰:《西洋哲学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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