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不及犬(2)

难怪法国诗人雷尼耶会说:“女人几乎只记得让她笑的男人,男人也只记得使他哭的女人。”事隔多年,刘珍对陈晨仍有巨大的影响力,着实是我始料不及的。

“我们结婚吧。”每次严重的争吵过后,陈晨便会向我催婚,不知是借由婚姻表达他的诚意,还是为了激励他自己维持这段凑合抱团的恋爱关系。

“好吧。”我边用齿梳梳理肉松肘部结成团的毛球,边试探地说,“我死也不会跟肉松分开。结了婚,肉松也要永远跟我们在一起。”

“嗯。”陈晨莫置可否地哼了一声。

肉松不时扇动它心型的大耳朵旁听我们的对话,黑亮的眼睛始终专心致志地注视着我,毛量充沛的尾巴有节奏地一左一右亲昵地摇摆。我双手捧起肉松的腮帮,用眼神请示它:“只要他能接纳你,我就嫁给他,好吧?”

肉松一动不动地趴在地板上,仅是微微抬起眼皮,乌亮的眸子在黄光源落地灯的折射下变成两颗琥珀。瞪着美国大杏仁一样的眼睛,肉松再次发出一声拟人的、泄气的长叹。此后的事实证明,肉松具备了哲学家的气质,因为它跟伟大哲人斐洛一样深信: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陈晨的和善仅伪装了三天,便又原形毕露了。

早晨离家时,谁也没想到“冷气团”会突袭南方,陈晨和我都忘了顺手关窗。待到傍晚已是漫天的冷雾,细密的冬雨如冰柱一般敲打着行人已然冻木的脸庞。回到家时,主卧的窗台和客厅北侧的地板上,已铺了一层透心凉的水雾。肉松的棉绒小窝也已被飘雨从天蓝色涸成了靛蓝色。

一进屋,陈晨面露不悦,微愠地问:“我的毛毛拖鞋呢?”闻此责问,原本摇头晃尾撒欢的肉松猛一转身,“哧溜”一下连奔带跳地钻进了沙发底。不一会,陈晨在书桌下找到自己的毛拖鞋,鞋面上绣着的两只“高飞狗”仍留存着暖暖微温。陈晨像看见秽物似的伸直手臂,远远地提溜着鞋根,勃然大怒说:“死狗!又拿我的拖鞋当枕头!臭死了!”

看着那个冰冷潮湿变得厚重的犬窝,我心头一紧,忽然间懂得肉松的那一声叹息。

陈晨不可能真心接纳肉松。因为,他极可能从未真心喜欢过我,又怎会爱人及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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