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会结构的变化

按现在的意义来说,社会结构涉及社会各阶级的组成、作用和相互关系。由于社会结构变化缓慢,很难认为它和某个特定时期相一致。然而,一般说来,由于商业革命的结果,由于人口的增长和货币价值的降低,广义上的欧洲各阶级,所具有的各种形式一直保持到19和20世纪工业时代止。这些阶级指的是地主贵族,农民或众多的农业劳动者,各式各样的中产阶级,以及城市贫民。

在16世纪价格上涨的各种产品中,农产品价格是涨得最凶的。任何出售农产品的人都能获得好处。受益者包括一部分农民,他们拥有小块土地,要向庄园主交纳一笔按14世纪、甚至是13世纪古老价值计算的固定数量的货币。由于16世纪物价腾贵,这类农民实际上支付给地主的货币要比过去少得多。然而,农村中的其他劳动者不是没有自己的土地,就是其生产仅能糊口而拿不出东西在市场上出售。这类农民和依赖工资的雇工的境况迅速恶化。农村生活比中世纪时更不平等。在英国,一个介于小地主乡绅和农村贫民之间的小土地所有者阶级(”自耕农“)发展起来。在欧洲大陆,至少在法国、德国西部和尼德兰,有些农民(如同英国的小土地所有者一样),获得了更可靠的财产所有权。但是,在英国和大陆,大量没有财产的农村劳动者依旧处在贫困之中。

地租由于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而提高了,通货膨胀和人口增长又使城市房屋的租金上涨。这些变化有利于不动产(例如土地和房屋)的所有者,但对前封建领主内部的影响是复杂的。如果一个人的曾祖父早年把土地出租,收取固定的货币金额地租,他的收入实际上是下降了的。但是那些从佃户那里接受实物地租(如若干蒲式耳小麦或大麦)的人,或自己经营地产者,就能按现价出售他们的实际农产品,从而增加自己的货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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