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认为,弹钢琴这件事至少能给男人加上50分,也就是说,哪怕是一个长相不足50分的普通男人,一弹起钢琴来马上就可以变成满分。
而像小歪这种长相的男人,只要弹起钢琴,魅力指数瞬间就破百了。
可惜啊,这优雅得像王子一般的男人,喜欢的不是女人。
“我脸上有东西?”小歪突然问我。
我这才发现,我看他看到发呆,完全忘记了还要学琴这件事情。我颇为尴尬地低下头去,摇一摇头,说:“原来钢琴这么高深莫测,今天学的,我要好好回去消化消化,时间差不多了,我先回去了。”
“那一块儿走吧,我请你吃饭。”
“啊?”
“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他收了收东西,穿上了外套,朝我笑笑。
我觉得他这一笑有点不怀好意:他要我帮的,能是什么忙?
“当我女朋友吧。”小歪歪着脑袋看我,盈盈笑意中满是真诚。
我叉子上的龙虾掉了下来,愣愣看他。
“是假装,我下星期得去参加一场婚礼,你……当我女朋友吧?”
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我还想呢,小歪怎么会这么好心,破那么大费请我吃海鲜大餐?既然那些龙虾三文鱼象拔蚌都已经落了肚子,我怎么还好意思说不?
“为什么是我?”我问他。
“你是现成的啊。”
“就这样啊?”
“你长得也不赖,我带出去还算体面,你现在单身,我也不用顾虑后患,各方面条件都很成熟。”他头头是道地分析。
我无力地垂下脑袋,然后问他:“你为什么非要找个女伴呢?”我心想,难道他还不想出柜?可这都什么年代了,他也太保守了。
小歪往嘴里塞了一块三文鱼,做沉思状,他好像在回忆些什么,总之不是特别美好的事情。
半天后,小歪的魂魄从九霄云外回来,对我说:“去参加婚礼那天打扮得漂亮点,可别像现在这样。”
我看看自己,穿着一身旧运动服;再摸摸头发,想起已经两天没洗。邋遢这两个字,大概就是专门用来形容我现在这个样子的,真难为小歪还坐在我对面看着我吃饭。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和小歪疯狂地对词,我要在短时间内全方位了解他,因为他要出席的婚礼,都是他认识的人,我说错一句话,就有穿帮的可能性。
我的新工作要半个月后才开始,正好,我也闲着,除了学习钢琴,我便开始背小歪的历史。
于是,我发现了小歪原来是个厨艺高手;小歪除了钢琴,还会小提琴、小号、吉他、贝司、架子鼓和一种叫埙的稀奇古怪的古老乐器;小歪喜欢看黑白的老电影,卓别林大师的作品是他的最爱;小歪伤心难过或者高兴愉快的时候,都喜欢用打扫卫生平复或宣泄情绪……种种迹象表明,他真是一个贤惠的小受。
小歪带我去换了个发型,剪短了那三千烦恼丝,染上了酒红的颜色,我瞬间觉得轻松不少。
小歪还慷慨地为我买单了一条米白色的小礼服裙,把我收拾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看来,他对这次婚礼颇为看重,可是他始终不肯告诉我,参加的到底是谁的婚礼。
于是,我的好奇心膨胀到了无限大,一直盼着婚礼那天的到来。
与此同时,我发现,失恋的痛楚,一天天减弱,最初它那样恶行恶状,几乎要将我吞噬,而如今,它已成透明的薄层,只要我再努力一下,就可以穿过去,重见阳光。
婚礼前一天,我和小歪窝在沙发上看卓别林的电影,笑得眼泪都流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