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智就转身到自己包里去摸手机,一回头看到田舒放在身后的那只BIRKIN,鳄鱼皮复杂的纹理,即使是在这起嘈杂热闹的包厢里都让人觉得矜贵。
沈智在这一瞬间,仿佛是出于一种女人的本能,她在拿出手机之后,将手里的包随手放到了脚边。
安安是沈智的骄傲。
这小小的孩子,完全继承了沈智家祖传的雪白皮肤,下巴尖小,明明是一双大眼,笑起来却眯成一弯月牙,抱着走在路上,多远都有人追过来说一声。
“这孩子长得真可爱。”
脾气也好,无论多吵多闹,被妈妈双手一抱,立刻安静下来,小脑袋蹭着她,像是知道妈妈为了她忍下的委屈,就算还不会说话,也会用行动表达,“你辛苦了,因为我辛苦了。”
要说沈智现在这世界上最爱谁,不用思考,排第一位的一定是安安。
只是没想到田舒的反应这么激烈,其他人看到照片最多惊叹一声,“呀,真可爱。”田舒却紧紧抓着她的手机,看了又看,声音里都是羡慕。
“太可爱了,真好,沈智,你一定要带她来我家玩儿,我太喜欢这样的小女孩儿了,如果我有个这样的孩子就好了,你答应我,一定要让我见见她。”
沈智笑,“这么喜欢小孩?自己生一个呗。”
隔了几秒钟才听到田舒回答,“是啊,我正努力呢,沈智,你太幸福了,我羡慕你。”
羡慕她?沈智看看一身华贵的田舒,心里情不自禁地苦笑了。
包厢里已经热闹起来,男人们所在那桌有人站起来举酒杯,大声叫着,“大伙儿都起来啊,我们一块儿敬唐毅一杯,谢谢他有了今天,还没忘记我们这帮老同学。”
沈智一愣,黄晨已经把酒杯塞到她手里了,“来吧,今天是唐毅请客,一起喝一杯。”
“唐毅请客?”沈智更是惊讶。
“你不知道吗?”黄晨冲她眨眼,“人家现在可不是那个弄堂里出来的唐毅啦,他现在是拿过国际大奖的著名建筑设计师,从美国回来的,牛着呢。”
沈智霍地回头,正看到唐毅在一群人的拥簇下站起来,举杯的时候,黑色的腕表露出袖口,被以前班上最爱玩现在进了家贸易公司工作的林胖子一把抓住,叫了一声。
“哟,哥们儿,三房两厅戴在手上啊,咯着咱眼睛了啊。”
一群人就跟着起哄,沈智已经站起来了,半空中与唐毅的目光相碰,也不是两人有心,只是交错而过。
但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掠过她时让她想起的一切与过去联系在一起的酸甜苦辣,隔着时空都让人灵魂颤抖。
过去,唐毅身上还有过去吗?她现在知道他为什么回来了,脱胎换骨莫过于此,他为什么不回来?他有什么理由不回来?
“沈智,沈智?”旁边有人拉她,把沈智的神志从遥远的过去拉了回来,她转头,看到田舒,端着酒杯等着与她碰杯的田舒,贵气逼人,耀眼夺目的田舒。
田舒笑着,仍是拉着她的手,声音亲切。
“来,为了我们的再次相聚。”
沈智把手里的杯子向她的靠去,两只玻璃杯口发出清脆的一声响,她点头,说一声,“为了再次相聚。”然后闭着眼一饮而尽。
再睁眼的时候,沈智笑了,是苦笑,原来所谓的同学聚会,就是在多年以后给所有到场的人一个机会,看看什么叫沧海桑田,岁月如刀。
当然了,沧海桑田的都是别人,岁月如刀的,是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