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格比先生对着镜子诉说他的想法,“过去二十年来我一直在查明真相,但是这个案子确实是个难题,不会有错的。”
格比先生正在刮胡子,他习惯对着镜子说话。作为一名侦探,他是极其沉默寡言的,他从未跟外界谈论过他的工作,也没把任何人当做知己。当他真的需要敞开心扉的时候,就回到卧室,对着镜子诉说。他认为这个方法效果极佳,因为这样可以缓解他有时过于沉重的压力,同时保证绝对安全。米达斯的理发师不就用过这个方法吗?他发现主人皇冠下的秘密后,变得烦躁不已,直到有一天,他偷偷来到河边的芦苇丛,并对着那片芦苇低声说:“米达斯长了双驴耳朵。”同样,格比有时候也非常渴望说出藏在内心最深处的秘密。他没有对着空气诉说的爱好,于是把镜子当成了知音。到现在为止,它从来没背叛过他,而且它让他很高兴地看到,自己那张从闪光的表面上反射出来的红扑扑的脸蛋,在庄重地向他点头。双轮马车谋杀案交到了他的手上,他努力思考着如何着手展开调查。
“见鬼!”他若有所思地在皮带上磨剃刀,“一个有结局的东西必须有一个开始,如果我不开始,怎么能看到结局呢?”
镜子没有回答,格比先生在脸上涂满泡沫,开始用一种机械的方式刮胡子,因为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案子,并以这种方式继续思考下去。
“有一个人,嗯,或者说一位先生,他喝醉了,所以,不省人事了。广场上的另一位先生走过来,给他叫了辆马车--他一开始说不认识他,后来很显然他认出了他--一怒之下,他走开了,后来不知为何改变主意,又回来并上了车,然后告诉车夫去圣吉尔达。他匆忙用氯仿把那个醉鬼干掉,下车,跳上另外一辆车,然后在波莱特街下车,消失了--这就是我要解开的谜语。我想,斯芬克斯都没遇到过比这个难的问题。有三件事需要查明:一、死者是谁?二、他为什么被杀?三、谁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