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对她怎样,这不是你一手策划的结果吗?”
“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韩阅不想回答,转身准备上车。陆见仪一把拽住他。韩阅转头看着陆见仪,平静地说道:“你放心吧,她会回来的,也许等她回来她就会直接到你身边的。”
陆见仪一把将韩阅拉了出来,一拳头挥在他脸上,韩阅几乎摔倒在地上,他默默站稳,擦了擦嘴角的血,说道:“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你暴力倾向越来越严重了,现在是法制社会,算了,我打不过你,以后我看来得多吃点。”
陆见仪看着韩阅这副狼狈的样子,听着他说的话,感到又好气又好笑,在他的眼里,韩阅简直就是男人的耻辱,他跟他计较似乎都有些可笑,可是难道女人都是瞎子吗?为什么每个女人都会爱上他!
韩阅知道陆见仪看不起他,他也知道他心里一定在嘲笑他,但是韩阅并不在乎,他已经习惯了,他和陆见仪不同,陆见仪太要自尊,而他恰恰相反,他挨打从来不还手,挨骂从来不还口,他的字典里没有反抗,更没有进攻。和维辛在一起,总是她保护他,他习惯了她的保护,这就是他离不开她的
原因。
韩阅和丁楠同年,比陆见仪小三岁,四年前,他在成都一家酒吧认识了韩阅的母亲。那时,他是酒吧的服务生。那天,何维辛穿了一件CHANEL的白上衣,他不小心将红酒泼在了她的衣服上,对于一个月收入只有四百元的服务生来说,一件CHANEL意味着他打上好几年的工也赔不起。当时的他,听到衣服的价格已经吓傻了,也许第一反应并不是他要如何去赔偿这件衣服,而是他想不通,就这么件衣服,看上去没什么特别之处,怎么会要这么多钱,而且还会有人花这么多钱去买这样一件衣服穿在身上。
何维辛见他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并没有为难他,也许是因为他长得太好看了――那时候的他,比现在少几分沧桑和味道,却多几分清秀和稚气。他看上去实在太可怜了,领班一上来就给他两记耳光,他连躲闪的勇气都没有,何维辛觉得他太柔弱了,她想到了自己的儿子,他看上去比见仪还小。见仪虽然小时候也很可怜,可毕竟有个母亲,而且他很坚强,维辛自己再苦也要让儿子吃得饱饱的,因此,陆见仪的发育从未被耽搁过,即使穷的时候穿着得很朴素,他那高大的体魄仍然令一班女生倾倒。而眼前这个男孩子,那么瘦弱,长得那么秀气,乖乖的,可是身上、手上到处是明显的伤痕,他的神情里居然没有一丝反抗,逆来顺受着。就在那一刹那,她对他动了恻隐之心,她得知这个孩子是孤儿,决定把他带走。
就这样,从此韩阅便跟着维辛了,她为他请了助理,帮他选衣服,照料他的起居,还为他请了家教,教他读书。他平常话不多,但是很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可是因为身体底子太孱弱了,怎么吃也还是那么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