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跑不了了。那十多个人,把我和胡总团团围住。半夜过后的公路上,看不到一个行人,连过往的车辆都没有。夜风很冷。可能是刚从车里出来,加上残留着酒劲,我的腿肚子有点发抖。当然,主要还是因为恐惧。
想反胡总倒相对镇定一些,她说:你们想干什么?
那些人都不说话。
这时候,有一个人突然开口了,说:胡小姐,我们半夜三更专门在这里等你,肯定不是想请你吃夜宵的。
我这才看到那人很胖,原来是白天见过面的胖金刚。
胡总听到他说话也显得比较吃惊,说:原来是你?
胖金刚说:我,当然是我,难道我会变成另一个人?
胡总说:我听出来了,你就是早晨给我打电话的那个人。
他愣了一下,说:那又怎么样?现在你已经落在我的手里,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已经很难说了。
胡总说:你想让我彻底消失?
他说:我电话里跟你讲的很清楚,让你从今天起,不要再出现在粤东,如果出现,一定打断你的两条腿,现在既然你不听我的话,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胡总说:你真的要打断我的腿?
他说:那当然,我是靠拳头和砍刀吃饭的,如果我说的话都不算数,那我还以后怎么在社会上混?而且这么多的小弟都是跟着我混的,我总的像个老大的样吧?
胡总说:我都不认识你,跟你无冤无仇,你混你的饭吃,我做我的生意,大家互不相干,为什么你要找我的麻烦?
他说:你以为我吃饱了撑的吗?没事看上了你那两条美腿?不瞒你说,老子手边的美腿有的是,想玩都玩不过来,想煲汤吃,又没那胃口,主要是有人出了一笔钱,从我手里买下你那两条美腿,所以我也没办法,只能来提货了。
胡总说:哦,原来是有人买你干的,老大,你也知道我家里有钱,谁出钱从你手里买我的腿,我也心中有数,你把钱退给人家,我给你双倍的,好不好?
他说:胡小姐,你是个做生意的,肯定知道生意场上的规矩,既然收了人家的钱,就表示我已经答应帮人家办事,怎么能够再把钱退回去?如果一退,我的牌子就被砸掉了,以后谁还会来雇我呢?你想让我和这帮小弟全部去当乞丐?这样,我们一单归一单,今天我先把人家交给我的一单生意做了,下次你也可以交一单生意给我做,只要价钱出到我动心,我还是很愿意为你效劳的。
胡总说:我知道,你们是要我从粤东彻底消失,让环亚鞋城彻底垮掉,从此以后,你们就完全放心了,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但是,你们这样做,未免也太狠了吧?总得讲点天理吧?
他说:我哪里会管这么多,我只是承诺不让你在粤东出现,如果出现了,就把你的腿打断,我只是打一份工而已,根本不懂你们的事情。
胡总说:那你讲句实在话,还有没有的商量?如果放我走,要什么条件?
他说:我们从你的车开出粤东,就守在这里了,整整守了七个钟头,才守到你,要是把你放走的话,那等于把一条鱼放回海里去了,你胡小姐也不是一般的角色,这次是因为粗心才落到我的手中,而指望你下一次再粗心,就不知要等到哪年哪月了,所以你想想,我会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吗?
胡总说:你,难道就不能通融一下?
他说:我没空跟你多讲,你也别指望利用这种办法拖延时间,想等人来救你,有一件事提前给你打个招呼,你胡小姐是出名的美女,特别是那两条美腿,更让很多男人想入非非,包括我的这些小弟,他们也是非常喜欢,现在要把它们打断,的确有点可惜,所以刚才我已经答应了小弟们,动手之前先好好玩一玩,要摸就摸,要舔就舔,反正以后你也用不上它们了,应该不会有太大意见吧?
胡总气得浑身发抖,说:你们……真不要脸!
他说:恩,你说对了,我们是干什么的?能要脸吗?哈哈,小弟们,把她拉到那边小树林去,轮流把她干了,注意啊,每人最多两分钟,速战速决!
就有几个人扑了上去,抓住胡总的手,往路边拉。
胡总挣扎着说:放开!流氓,放开我!
其中一个人就用砍刀往她下巴下面一搁,刀口贴在她的咽喉处,她就不敢乱动了。
胖金刚说:动作快点!
一个身材瘦长的人一手抓住胡总的手臂,另一只手就迫不及待地朝她胸口摸去。胡总想躲避,但两边全是人,双手被抓住,喉咙口又被刀逼着,根本躲避不了,只得带着哭音喊道:放开啊!救命啊……
我站在一边,看着他们。可能是因为我的个子不高,或者我没说话,但我想主要还是因为只有我一个人,而他们有十多个人的缘故,动起手来我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他们基本就忽略了我的存在。
那么,我该怎么办呢?
我想到了逃跑。也许这是最好的选择。趁着他们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胡总身上,突然撒开腿冲人缝里钻出去,跑到马路对面的菜地里去,很快就能把他们甩开。而且,他们的目标不在我身上,不一定会派太多的人追我。我的腿劲还可以,毕竟是干体力活的,我估计他们跑不过我。只要跑出去一段路,我就可以打电话报警。
是啊。如果我不跑,在现场也解决不了问题,打,又打不过他们,求饶,他们也不会理睬。说不定,他们收拾完胡总,觉得也不能轻易放过我,顺便把我的两条腿也打断了。一想到从此往后,我变成了一个残疾人,整天拄着两根拐杖,那是多么悲惨啊。虽然胡总对我不错,让我从一个民工,变成了一个有身份的人,但是民工总也有口饭吃,只要干活时小心点,没有从脚手架上掉下来,或者被砖块石头砸到,也不一定会变成残疾人的。要是今天被他们把腿打断了,或者把我的眼睛打瞎了,那我还有什么?就算我还是当一个有身份的人,又有什么用?到时还想娶老婆吗?小英还会嫁给我吗?看来,我赶紧得跑。跑了以后就报警,让警察赶来救胡总。如果警察赶不及,那也不能怪我,因为我已经尽到力了。
我的眼睛朝前后左右瞄了一下,寻找从哪个口子更容易出去。
这时候,我就看到五、六个人,推的推,拉的拉,在把胡总往路边转移。那个用刀子放在胡总咽喉处的人,继续逼着胡总,在一步一步往后退。我还看到,那胖金刚站在一边,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而我也进一步想到,如果我以最快速度逃跑的话,能够顺利逃脱,至少需要五分钟左右,然后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这里,大概也得二十分钟。这段时间,胡总就在那帮如狼似虎的人手里,让他们随便乱来。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呢?傻瓜也能想到,会是一个什么结果。何况,我比傻瓜还是稍微聪明一点的。当然就更加明白,我跑掉后的将近半个小时,对于胡总,究竟意味着什么。于是我就感到有点于心不忍,觉得挺对不住胡总的。但是,不跑又能怎样呢?而且我还意识到,他们马上就要关注到我了。一旦他们关注到我,再想逃跑就没那么容易了。现在我已经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
我暗暗说:胡总,你别怪我啊,我也是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先丢下你了,我不是只顾自己逃跑的,我是去找人来救你的啊……
然后,我就决定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