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地方县市一级城市,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三、四线城市虽然也有些浪费土地,但并不是最多的。占用和浪费土地的“大头”还是在农村。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就指出:“我国农村建设用地总量是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46倍,农村居民点用地高达164万平方公里,人均用地远远超过国家标准。”
也就是说,尽管现今中国的农村人口仅仅比城市人口多10%,但农村的居民用地面积却是城市的46倍!
举个例子吧。在我国农村,一户人家的房屋宅基地面积经常会有数百平方米,而在这么大面积的一块土地上,所盖住房通常也就只住一户家庭。除土地比较浪费之外,这些偏僻的乡村也最为浪费住房。
2008年,我曾经调查过广东的一些城中村案例,从而得知村民中很多人家的住宅占地面积都在400平方米左右。正因为有这么大的宅基地占地,许多城中村居民可以在此之上盖起五六层,部分甚至盖起高达十层的楼房。如因采访关系,我曾接触过深圳龙华镇水斗村一位叫冯桂龙的村民,看过他家以及与他同一个村村民在宅基地上盖起的高达十层楼高的自建楼房。这样的楼房在龙华当地非常普遍,很多城中村中的村民盖的住宅都是这样的。
当然广东的城中村并不浪费房屋和土地,相反恰恰是最集约使用土地和住房的。因为,在这些大城市的城中村里,村民所盖楼房本身就是为出租所用的,居住了大量在城市中漂流打拼的“蜗居”一族,为大量人口解决了居住、住房的问题。这反而成为城市化之中的一个积极因素,具有建设性。
部分广东城市的情况较为特殊,当然类似的情况还有,在沿海省份那些经济发达的地区,以及内地那些城市中那些城乡结合部地区,到处都有这种为出租而盖的楼房了。但是在内地省份那些广大的乡村,情况则完全不同。
实际上,国内很多内地省份的农村,每个农户家庭的住房宅基地面积通常都与上述广东城中村的情况相仿。但是,与广东的城中村一栋房子里边可以住大量人口不同,内地农村同样大占地的住房里边,大多数情况下却只居住着一户人家,人口也常常只有三四口人而已。
南方一些内地的省份,如湖南、江西、湖北、四川等,大多数地方的经济都不太发达,大多数乡村都缺少实际产业的支撑。虽然经济不发达,但当地人民兴盖住房时却一点都不落后。通常都会在很大一块宅基地上,盖一个三层左右高的小楼。这便使得家庭的住房使用和分配可以做到极宽敞,极舒适。但即使如此好并且宽敞的房屋,很多住户日常却并不使用。因为他们根本就不在那里居住,很多人都去外地打工了。他们的工作、生活其实都已经迁移到了沿海地区,或者省会等大城市那里了。只是在春节一类特殊的时间才会返回自己的这个家。
关于这些地方打工人口的实际数字,从未有过具体的统计。但是仅就观察,也可以看出,在内地农村,绝大多数民众都有外出打工的经历。
关于农村居民的打工情况,《中国发展观察》杂志曾发表过一篇名为“湖南农村调查”的报道。虽然仅仅只报道了一地的情况,但或许我们还是能从中看出我国内地农村情况的基本风貌。因为在内地的农村,各地的发展都太相似了。这篇报道中称:“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东南沿海急需大量廉价劳动力,而农村自包产到户后,大量劳动力剩余。为谋生计,农民们纷纷外出打工。湖南省汨罗市一带,40岁以下的农民绝大部分在外打工。长乐镇长新村九组有劳动力55人,其中30人在外打工,留下来的基本是40岁以上20岁以下的人。长新村九组喻国光四个子女都在广东打工,连孙子辈的也随父母在外地,只留老俩口守着一栋房子。天井乡长岭村八组李永年一个女儿出嫁,两个儿子在外打工;李永康一个女儿出嫁,一个儿子打工;李汉庭家同样如此,基本上子女都在外打工。”
大量人口都在外地打工。也就是说,这些建造得宽敞漂亮的住房,实际利用率都极低。而那些到沿海地区,或各大城市打工去的人,他们的实际工作和生活,虽然基本已经在当地了,但却大多数买不起当地的房子。
相比之下,在那些房价最高的大城市,户均占地面积通常却只有几十平方米,而且就这么点面积,还包括了分摊在道路和公共设施上面的好多面积。真正属于自己居住的土地面积更是小得不得了。可以说,这种城乡之间的房屋土地配置的错位是中国房地产业最大的浪费。
人们在城市中居住占地再多,也不可能高过农村居民的住房占地。也就是说,假如我们有合适的政策,能够让这些原先居住在乡村的村民,实际已经留在大城市中工作生活的人,逐步定居下来,实现彻底的在大城市中居住,那么无论其拥有多大的住房,占地都还是远远小于他在家乡所占有的。
也就是说,假如我们以城市化高速发展为契机,有合适的政策推出,让更多的农民转为“新市民”,是完全可以集约出更多的土地资源的。
解决这些住房和土地的浪费,要远比紧抠那些土地和住房供应都格外紧张的大城市重要得多!
人们一定要认识到,中国住房真正的问题在于土地配置严重的不合理。而这与过分严格,而且总是习惯大而化之,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土地政策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