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那个大块头说,“别再拖拖拉拉了。”
我睁开眼睛坐了起来。
“到另一个房间去,伙计。”
我昏昏沉沉地站了起来。我们穿过一扇门到了另一个地方,然后我看清楚自己身处哪里了——是那个四面有窗户的接待室。现在外面一片漆黑。
那个戴着一堆戒指在手指上的女人正坐在桌后,她的旁边站着一个男人。
“坐到这边来,伙计。”
他把我推到椅子上。这是一张很漂亮的椅子,直直的,但是很舒服,不过这时我没有享受的心情。坐在桌后的那个女人正对着一本摊开的记事簿大声读着什么,一个面无表情、年龄偏大、留着灰白色胡子的矮个儿男人正听着她读。
阿姆托尔背对着房间站在一扇窗户旁,怔怔地眺望着远处平静的海平线,目光越过码头灯光,越过世界。他好像很喜欢海。半晌过后,他侧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我可以看到他脸上的血已经洗净,但鼻子肿成两倍大,这让我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得被打伤的嘴唇裂开了,笑得浑身发疼。
“觉得很好玩吗,伙计。”
我看了看发出这声音、站在我的面前、刚刚推着我过来的这个人。他浑身像吹肿似的起码有两百磅重,牙齿上斑痕点点,声音则像马戏团里招呼客人的小丑一样甜美。我一看就知道他是那种吃生肉的结实、敏捷的大力士,他不会容许别人随便胡闹的。他还是那种晚上绝对不会做祈祷,只会往警棍上吐唾沫的警察。不过,他的那双眼睛显得很幽默。
他大剌剌地站在我的前面,双腿分开,手上拿着我那被打开了的钱包,用右拇指将钱包的皮革刮得沙沙作响,好像他很喜欢破坏东西似的。如果没有现成的东西可以破坏,小东西也行,否则他便喜欢以脸为对象了。
“私家侦探,对吗,伙计?从大城市来的,对吗?想到这小地方来弄点勒索费,对吗?”
他把帽子戴到脑袋后面,前额上的棕色头发脏兮兮的,由于出汗显得颜色更深了。他那双幽默的眼睛里布满血丝。
我的脖子感觉像被轧路机轧过似的,我伸手去摸了摸,那个该死的印第安人的手指像钢条一样厉害。
那个肤色发黑的女人停止了朗读,她把记事簿合上了。那个留着灰白色胡子、年龄偏大的小个子男人点点头,走过来站在和我说话的这个人身后。
“警察吗?”我揉着下巴问。
“你以为我们是什么人,伙计?”
这是警察式的幽默。那个小个子的一只眼睛是斜视,看起来像是半瞎的。
“你们不会是洛杉矶的警察,”我看着他说,“光那只眼睛就不可能让他在洛杉矶警察局混下去。”
那个大块头把我的钱包递给了我。我翻翻里面,发现钱都还在,名片也还在,所有的东西都还在,这让我有些吃惊。
“说说话,伙计,”大块头说,“看能不能使我们喜欢你一点。”
“把我的枪还给我。”
他往前凑了凑,思索着。我看得出来他在思索,而这好像让他很痛苦。“噢,你想要回你的枪,是吧,伙计?”他看了看旁边那留着灰白色小胡子的人。“他想把他的枪要回去。”他告诉他,然后又看着我。“那么你要你的枪干什么,伙计?”
“我想去杀一个印第安人。”
“噢,你想杀一个印第安人,伙计。”
“是的——只杀一个,砰!”
他又看着那个留着小胡子的人。“这家伙是个硬汉,”他告诉他,“他想去杀一个印第安人。”
“听着,海明威,请不要重复我说过的每句话。”我说。
“我想这家伙疯了,”大块头说,“他刚才叫我海明威,你想他是不是疯了?”
那个留着小胡子的人咬着一根雪茄默不作声。站在窗户边的那个高瘦的美男子慢慢转过头来轻声说:“他有可能情绪还不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