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上电话亭的门,拿起话筒说:“这里有只小耗子,要咬我的脚趾,现在没事了。您说您已经拿回来了?就这么简单?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希望你不要太失望。”她用十足的男低音说,“情况不太好解释。我也许决定告诉你,也许决定不说。你明天上午可以到我这儿来一趟。既然我不想继续请你调查了,已经预支给你的钱你就留着作为办这件事的酬劳吧。”
“咱们先得把这件事说清楚。”我说,“您真的已经把那枚币要回来了——还是哪个人答应还您,只是口头说一说?”
“当然不是。我累了,所以——”
“等一会儿,默多克太太。事情没有这么简单。这边发生了点儿事。”
“明天早晨你再说吧。”她一点儿不客气地把我的话打断,哐啷一声挂断电话。
我走出电话亭,点上一支纸烟。我觉得我的手指头很不灵活。我走进那家杂货店。这时候,店里只剩下老板一个人了。他正在用一把小刀修铅笔,非常专心,皱着眉头。
“你这把小刀可真快。”我告诉他。
他吃惊地抬起头来。玩弹球机的小姑娘看着我,也有些吃惊。我走到柜台后面看了看镜子里的我——我也是一副惊诧莫名的样子。
我在一只高凳上坐下,说:“来一杯双份的威士忌,不加水。”
柜台后面的人说:“对不起,这里不是酒吧,先生。您可以在卖酒的柜台上买一瓶。”
“是的。”我说,“我的意思是说,这里不是。我刚刚差点儿吓掉魂,脑子麻木了。给我来一杯咖啡吧,别太浓。再来一份三明治。算了,我先不吃了。再见。”
我从高凳上下来,向门口走去。屋子里没有一个人说话,静得出奇。那个穿黑衬衫、系着黄领带的人从他手里拿着的《新共和国》杂志上边,斜着眼睛盯着我。
“你不应该看这种软性刊物。看一本有点儿内容的吧。”我对那人说。我说的纯粹是句客气话。
我走出这家商店。背后不知是谁在说:“好莱坞到处都是这样的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