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天气晴朗,室外阳光灿烂,百花盛开,鸟儿在枝头鸣啭。汽车驶过街头时令人感到舒适的轰鸣声,一阵阵从远处传来。而在这间散发着葡萄酒味的幽暗的屋子里,面对着这位愁眉苦脸的女人,我却觉得好像置身于一个幻境中。我上下颠动着架在另一条腿上的脚,听着她絮絮叨叨地说下去。
“我同莫宁斯塔尔先生通了电话。他的全名是艾里沙·莫宁斯塔尔。他的办公室在洛杉矶市商业区第九大街一幢名叫贝尔芳特的大楼里。我在电话里告诉他,默多克家的收藏品是不出售的。过去从来没有出售过,而且只要我在世一天,也决不会卖给外人。我还对他说,我很奇怪,他居然不知道这一情况。他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地说了几句什么,接着就问我,能不能允许他看看我家的藏品。我告诉他当然不允许。他冷冷地谢了我一下,就把电话挂断了。这以后,我上楼去查看那些钱币。我已经有一年没有碰那些东西了。那枚金币本来锁在一只防火的盒子里,这次不见了。”
我没说什么。她重又斟上酒,用她粗大的手指在藤椅扶手上敲击着。“我当时怎么想,你大概猜得出来。”
我说:“关于莫宁斯塔尔先生的事,或许我猜得出。有人提出要卖给他这枚金币,他知道,也许猜到了这枚币是从哪儿来的,这一定是一枚非常稀有的钱币。”
“他们称之为没有流通的样币,这东西确实极其稀少。是的,我也是你这个想法。”
“它是怎么叫人偷出来的?”我问道。
“这所房子里谁都偷得出来,一点儿也不费劲。我的钥匙就放在皮包里,皮包随身带着,一会儿拿到这儿,一会拿到那儿。只要有心这么做,谁都能把钥匙从皮包里取出来,打开屋门、柜门,在我发觉前,重新把钥匙放回我的皮包。如果是外人,这样做并不容易,但是对家里人说,这是易如反掌的事。”
“我懂了。您为什么肯定就是您儿媳妇拿的,默多克太太?”
“我并没有任何从严格意义上讲的证据。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我家里有三个女佣人,她们都已经在这里干了很多很多年了——早在我同默多克先生结婚前——这是七年前的事——她们就在这里当佣人。另外,我们还有一个侍弄花草的园丁,这人从不进屋来。我们家没有汽车司机,我上街不是我儿子就是我的秘书给我开车。金币不是我儿子拿的。第一,因为他不是那种偷母亲东西的傻瓜,再说他会毫不费力地不叫我同币商莫宁斯塔尔直接通话。至于戴维斯小姐嘛,她偷我的金币?就连这么想想都太可笑了。她这个人像老鼠一样胆小。不会是她,马洛先生。琳达即使没有别的原因,为了报复我,也会做出这种事来。她正是这种人。你也知道,在那些夜总会混事儿的都是些什么女人。”
“什么人都有。”我说,“正像其他地方一样。关于失窃的事,我猜想不会是外边的小偷撬锁进来的吧?我想也不会。不会有小偷下这么大工夫只为了拿走一枚贵重钱币。我看最好让我去看看那间屋子。”
她把下巴向我一伸,脖子上的肌肉绷成了一堆硬块。“我已经告诉你了,马洛先生。是我的儿媳莱斯利·默多克太太把布à舍金币拿走的。”
我瞪着眼睛看她,她也瞪着眼睛看我。她的目光像这幢房子的砖墙一样硬。
“就假定您推测的是事实吧,您要叫我做的究竟是什么,默多克太太?”
“第一,我要把那枚币弄回来。其次,我要我儿子顺顺当当办了离婚手续。我不要花钱买离婚。我敢说,你是知道这类事该如何安排的。”
她把杯子里的余酒喝光,纵声大笑起来。
“也许我听人说过该怎么办。”我说,“您是说,这位女士没有留下转信地址吗?您的意思是,您对她现在在什么地方一无所知吗?”
“一点儿也不知道。”
“这么说,这个人已经销声匿迹了。说不定您的儿子还知道点儿什么没有告诉您,我需要同他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