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华苦笑一声:“你不也这样么?”吴江华不怕庞龙,这个女人在局里谁也不怕,怕什么呢,按她的话说,她是枪林弹雨中打出来的,是在刀尖上舔血舔出来的,是跟贩毒集团和黑社会较量出来的。她一身正气,外加一身豪气,一身洒脱,她怕什么?
庞龙尴尬地笑笑,他喜欢听吴江华说话,这女人说话跟别人不同,别人是想办法奉承领导,尽拣好听的说,漂亮的说。吴江华不,她说话给人丝毫不留情面,总是一针见血,冷不丁地就给剥皮。不过被她剥皮你很舒服,隐隐的还有种痛快。这不是说她长得漂亮,漂亮是另一码事,在东州警界,谁不知道吴江华是大美女,她当了将近三十年的警花呢。甭看她现在五十了,脸上一点褶皱都没有,皮肤光亮得能淌出水。更让人叹服的是她的气质,女人年轻时靠脸蛋,上了岁数,再想让男人折服,就得靠气质了。吴江华是什么也不缺,她那张脸,你什么时候望了心里都乱蓬蓬的,没有草也能给你拽出草来。当然,庞龙喜欢吴江华,并不只是喜欢她的脸蛋,大家都喜欢的东西,他就不凑热闹了,毕竟他是领导嘛,凑热闹多不好。他是喜欢吴江华身上的那股味。
那股味啊,什么时候咀嚼起来,都让人心旷神怡,爽得很。公安局如果没这么一位女人,日子不知有多寡淡。
“说的也是,你先别生气,坐,坐下我们慢慢商量。”庞龙离开大板桌,笑容可掬地走过来,语气里忽然多出一分亲切。
“我哪敢生你局长的气,我是在生自己的气。”吴江华边发牢骚,边搬了把椅子,坐了。
“看,看,还说没生气,你一搬椅子,我就知道,你心里火不小。”庞龙说着,在沙发上坐下,手里把玩着他那支金笔。庞龙喜欢玩两样东西,一是枪,另一个,是他的金笔。庞龙手里的金笔不仅是签字用,有时候,它也是武器。当年抓捕毒枭马得旺,他就是趁其不备,一支笔飞出去,扎瞎了马得旺右眼。马得旺捂着眼睛号叫的时候,吴江华才一个健步飞上去,制服了这个恶魔。
“我是有火,我的人冒着寒雨,在开源守候了半个月,现在终于找到造假者的窝点了,你们倒好,皮球踢过来踢过去,一句利落话不给,这游戏还玩个啥嘛?”吴江华不喜欢把办案叫办案,多大的案子,到她嘴里,一律说成是游戏。好像她跟犯罪分子不是较量,而是在玩赌,在耍。好在她总能耍赢。
“真的找到了?”庞龙突然来了兴趣。
“找到了,一共三个窝点,集中在两个村子里,为首的是吴大欢和吴大歌两兄弟。”
“那你咋不早说,看这游戏玩的,差点就误事。”庞龙腾地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