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是敏锐小心的商人,是耐心、忠诚、勤劳的劳力。但是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爱家的民族。虽然他闯荡四海,历经磨难,但是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返回故土,颐养天年,落叶归根。他不仅在被迫流落异国时有这样的愿望,在他乡建功立业后也有同样的想法。他的这种特点不仅是源于对国家的爱,更是源于对故乡的眷恋。例如,一个广东人不会定居在北京。他们中的很多人只是因公来到这里。他们始终都是“朝圣者和外人”。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回到他们的出生地定居。如果其中的一个可怜的无依无靠的人死在了北京,没有丝毫钱财,那么乐善好施的好心人就会将他的尸骨运回家乡安葬。中国的各大城市都有协会和慈善机构。这些机构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把不幸客死他乡的人送回家安葬。旧金山的所谓的六个中国同乡会(人们对他们有许多的不实评论)就承担着这个主要任务。去中国的旅行者偶尔会碰到这样的棺材,它吊在两根长棍之间,棍的两端固定在两头驴的背上。在棺材的前面有一个柳条筐,筐里装着一只雪白的大公鸡。棺材里装着死在他乡的人,就这样被抬着,也许要穿过这个中国,到达他安息的地方。这只公鸡必须是雪白的,无一点杂毛。它在长途跋涉之中要引领死者的灵魂,或者说服他跟随着他的肉体。这只大公鸡越活跃的在笼子里昂首阔步地走,打鸣的声音越响,就说明它能更加成功的完成它的使命。
这种浓烈的乡情经过千秋万代,逐渐发展,日益加强,变成一种宗教,一种无论生死的最后回归。它是每个中国人心中的神圣的需要。如果我们参考“祖先崇拜”,就会对中国的这种现象增进一些了解。
我们必须谴责偶像崇拜。我必须承认,每次看到中国人的棺椁从海路或从陆路,经过长途跋涉,重返故乡,圣经旧约中的美丽的历史故事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在这个故事中,亚伯拉罕在希伯莱给他的妻子萨拉买了一块田和一个洞穴作为墓地。亚伯拉罕,以撒,瑞贝卡死后也都葬在那里。雅戈死后,约瑟夫和他的兄弟们把他们父亲的遗体从埃及抬回了加南,并葬在利亚旁边。约瑟夫要求他的孩子们承诺在他死后,要把他的骨灰葬在同一个坟墓里。这个承诺在他去世后两个世纪完成。人们一定会崇敬中国人的这种感情。人类的先民就拥有这种感情。中国人在几千年中把它,世代传承,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