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安全系统如何?”萨克斯抬头寻找天花板上的监视器。“没有,没有监视器,没有安全警卫,没有联络簿。你可以随便
进入。”“从来都不容易,是不是?”“是,女……是,警探。”
她想要告诉他,“女士”不像“小姐”,还算可以接受,但不知道
如何解释两者的区别。“一个问题:你把楼下的逃生门关上了吗?”“没有,它和我到的时候一样,开着。”“所以这现场可能很烫手。”“烫?”“嫌疑犯可能会回头。”“我……”“你没犯什么错,普拉斯基,我只是想了解一下。”“呃,我猜他可能会,是的。”“好吧,你待在门口。我要你注意听。”“听什么?”“嗯,例如,那个家伙对我开枪。不过最好是你能够先听到脚步声,
或是子弹上膛的声音。”“你是说,替你看着后面?”她眨眨眼。然后开始向现场走去。
现在,她到犯罪现场了,汤普森·博伊德想着。他看着那个女人在图书馆里来来回回走着,研究地板、寻找指纹、线索,以及任何他们想要找到的东西。他并不担心她可能会找到什么。和以往一样,他非常小心。
汤普森正站在一幢建筑物的六楼上,隔着第五十五街与博物馆相对。在那名女孩逃走后,他绕了两个街区,然后进入这幢建筑,从楼梯来到了走廊,此刻他就在此处俯瞰着街道。
几分钟以前,他本有第二次杀掉那个女孩的机会;她在街上待了一会儿,就在博物馆前和警察说话。但附近警察实在太多了。不过他还是在她和她的朋友被带进一辆巡逻警车里往西驶去之前,用手机拍了一张她的照片。除此之外,汤普森在这里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所以他先来占据了这个有利位置。
在监狱时,汤普森对执法人员就很了解。他可以轻易看出谁懒惰,谁胆小,谁愚笨且容易上当。他也能认出有才华的警察,聪明的警察,以及会带来威胁的警察。
就像眼前他正在密切注意的这个女人。
就在他替那有老毛病的眼睛点眼药水时,汤普森忽然发现自己对她很好奇。她在搜寻现场时,眼睛里有一种专注,看来像是某种虔诚,就像汤普森的母亲有时在教堂才会显露出来的表情。
她从视线中消失了,但是汤普森依然轻轻吹着口哨,紧盯着窗户。接着,那一身白衣的女人又回到了视线里。他注意到她做任何事情都非常精确,走路也异常谨慎,她拾起或检查东西时非常灵巧,不会损害证据。另一个男人可能是为她的美丽、她的身材而倾倒:即使是穿着连体工作服,也很容易让人想象出她的身材。虽然他相信和过去一样,爱慕的感觉并未在他心中停留片刻,不过他感觉到自己在看着她工作时有某种小小的享受。
过去的一些事情向他袭来……他皱着眉,看着她走来走去,移前退后……没错,就是这样。这个样子让他想起从前,当他和父亲一起到得克萨斯州阿马利诺城外他们拖车住家附近的沙地去打猎,或者去
散步,当时父亲指给他看的响尾蛇。
看着它们,儿子,看着。它们是不是很漂亮?但是,你绝对不能靠得太近,它们轻轻一吻,就会要你的命。
他斜倚着墙,研究着这个一身雪白,前前后后、来来回回不停移动着的女人。
“萨克斯,情况怎么样?”
“不错。”她通过无线对讲机回答莱姆。
她刚结束了走格子——这是对犯罪现场进行搜寻的一种方法:就是像割草坪一样,从场地的一端走到另一端,然后转身,往旁边移一步,回头再做一遍相同的事情,如此反复。第一遍搜寻结束后,在同一块场地上,延垂直方向再走一次。同时还要上下看,从天花板到地板都要注意。这样,每一英寸、每个角落都不会遗漏。搜寻犯罪现场的方法有很多,但是莱姆坚持这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