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凶手访谈录(14)

我对他说这样无聊的理论就不要向我兜售了,他先是愣了一下,但还是继续讲他的这个故事,我有点生气了,就说如果他继续这样说的话,访谈就没有必要进行下去了,说完我合上自己的笔记本就要离开会客室。

他把我叫住了,并向我抗议说那位法庭上的心理医生都接受了他的说辞,并认可这就是他杀人的动机,为什么一个心理医生都认可的说法我却不能接受呢?

"这个故事对我毫无用处,大卫!"我对他说,"我要听的是实情,如果我们不能以诚相待,那我就没必要在这里了。"

柏克威兹叹了一口气,又坐了下去,开始说真正的案情。其实什么"山姆之子"或"魔犬教唆杀人"都是他耍的把戏,目的就是为了装疯卖傻来脱罪。他是个很狡猾的罪犯,并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罪行。接下来,他又告诉我自己利用这套把戏把监狱里的心理医生和咨询人员耍得团团转。最后,他向我坦率地承认了自己之所以专门枪杀女人,是因为他憎恨自己的生母,也是因为他无法和女性建立良好的关系。

他第一次杀人没有成功,当时他用刀"杀"了一名妇女后发现报纸上没有任何报道,最后才发现对方还活着。于是他决定改善自己的杀人技术,他仔细思考应该如何杀人,最终认定用刀做凶器是个错误,因为那样会在自己的衣服上留下血迹。为此,他搜肠刮肚想找到一种最佳杀人方法,最后跑到德州买了一把点44手枪和一些子弹。他之所以从纽约跑到德州去买子弹,是因为他害怕警方会根据子弹的线索找到他。杀了几个人之后,他还再次回到德州"补充弹药"。

他的杀人目标主要是独自待在车里的女性,有时候则专门杀害在车里和男人亲热的女性,他耐心地等待男人离开再伺机杀害女人,有时候也会连男人一起杀。杀害女性的时候,他能从中感受到性亢奋,并在杀人后通过手淫来达到性满足。

我逐渐开始问最关键的问题,他也向我吐露了一些鲜为人知的细节,比如他的受害者大多都是夜间工作者,而他选择作案时间并不是像传闻说的那样按照月亮圆缺来进行的。另外,他说自己并不是一般人说的那种杀人狂,因为他杀人要看环境,只有环境和自己的状态都很好的时候才会动手。如果某天没有找到合适的受害人,或者环境不适合,他就不会动手,而是开车到上几次杀人的地点看看,回想那几次成功的经验与成果。回到作案现场时如果能看到残留的血渍或警方遗留的记号,他也会感到莫大的满足,这时候就会在车上抚摸着死者的遗物手淫。

他的这些话对执法人员是非常重要的信息,也帮助检察署和警局对罪犯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比如杀人犯在作案后会情不自禁地回到案发现场这个信息就对我们很有帮助,后来曾帮助我们逮捕不少罪犯。心理学家的研究也证实了这种现象,尤其是性犯罪的罪犯更常发生这种情况。在我们的研究之前,执法人员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比如福尔摩斯探案的时候就从来没有发现过这种事情,山姆·史派德也从来没有想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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