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看见了他,这正是他们要找的人,于是一拥而上逮住了他。他挣扎的时候,腰间就别着一把点22口径的左轮手枪。拘捕行动中,他试图把背包里的东西藏起来,那就是丹尼尔·梅瑞斯的皮夹,另外他腋下的箱子里也满是血迹斑斑的袋子。
蔡斯的货车就停在他家附近,这是一辆十几年车龄的老爷车,基本没有做过保养,里面堆满了报纸、啤酒罐、牛奶瓶和袋子,另外还有一个上了锁的工具箱和一把12英寸长的屠夫用刀,车里的这些塑料袋也明显血迹斑斑。
警察进入他的公寓搜索时发现,屋里果然脏乱不堪,乱放着一些动物的颈链,三个沾满血迹的餐具旁还有一份报纸,上面有沃林太太谋杀案的报道。整个屋子里到处都是脏衣服,有些也有血迹。冰箱的盘子里装着一块块的人肉,甚至一个容器里还装着人脑。在厨房的柜子里,有几把从沃林太太家偷来的刀子。墙上的月历令人生畏,沃林太太和米洛斯太太惨遭毒手的那两天都被凶手标上"今天"两个字,除了这两桩1月下旬发生的惨案外,凶手还在1978年另外的四十四天标上了"今天"两字。如果此案未破,是否又得添上四十四桩谋杀呢?谢天谢地,我们不必知道了。
警方确认他就是凶手,他所提供的证物和证词足以证明这一点。所有人对联邦调查局及时破了案感到欣喜,也认识到心理侧写的巨大帮助。事后有些人说正是靠着这份心理侧写才逮到了凶手,当然这不是实际情况,抓住真凶靠的是舍生忘死的警察、热心提供线索的民众,以及一点点运气,我的心理侧写只是一种调查工具,能缩小寻找嫌犯的范围而已。当然,如果问我的工作对逮捕蔡斯是否有助?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对此我非常自豪。但是凭我一己之力能逮住他吗?不能。
这个案子证明了我的心理侧写非常准确,对此我当然非常高兴,但此案对我而言还有两层意义。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如果没能及时逮捕凶手,他肯定会继续杀害别人,所以我很高兴警方在我的帮助下抓住了他;再则,因为凶手的特征和我做的心理侧写非常吻合,使得行为科学调查组的威望大增,大家也都愿意向我们提供更多信息,因而在命案现场,我们能更加准确地找出凶手遗留的蛛丝马迹,这也就使这门艺术(我之所以把它称为艺术,是因为它尚未达到科学化的程度)更趋完善。
蔡斯被捕后的数月里,我开始关注这名古怪青年吐露出来的信息。逮捕他之后,警方立刻发现他涉嫌实施了另外一桩1977年12月的谋杀案,那桩案子也发生在附近,这就证明了我之前推测沃林太太是第一名遇害者的想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她是第二个受害者。早在1977年12月28日,安布罗斯·葛瑞芬(Ambrose Griffin)和妻子一起到超市购物后回家,正当他们把买来的一包包东西从车上往屋里搬的时候,蔡斯刚好开着他的货车从此经过,他连开两枪,其中一发击中葛瑞芬先生的胸部,使他立即毙命。弹道分析显示,凶器正是蔡斯那把点22口径的左轮手枪。于是他被以三项谋杀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