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谈何容易!可是,不忘又能如何?那些所谓的誓言,最终随风散落在无人的天涯。凌君终于相信,这个世界,原来真的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最终,她也不能将他看透,哪怕藏在心底的美好也已支离破碎。对何越,凌君真的恨了,狠狠地恨了。
此次回国,在飞机上碰见某位同窗,说起何越,同窗便道:“我早知道,他与关颖是天生的一对,果然不负众望,他们总算修成正果。”
凌君心下说,门当户对,怎能不般配?而她,被抛弃似乎也成了理所当然。可是,再恨,也仍然爱着。原来还想,以最美的姿态出现在何越的面前,此时此刻,却再也不敢妄想了,他都结婚了,她又怎能去破坏他的婚姻?
生活如此残忍,哪怕你心中仍有一丝希望存在,都将撕裂了给你看,就怕你还有所谓的坚持。凌君知道,自己真的不敢再奢望爱了,那个男孩——就让他藏在记忆的深处吧,他们之间的缘分,分开那一刻便已用尽。
“凌君,你在这里等师傅将肉打成肉末,我去那边看看。那里人很多,好像有什么大促销。”陈小姐打断了凌君的思绪。
“好。”凌君胡乱应着,站在她身边的男人不小心被某个挤过来的大妈撞了一下,凌君的白色球鞋不幸遭殃。男人微抿嘴:“抱歉,我踩了你的脚,鞋子脏了。”
凌君低头看着自己的鞋,脏倒是不脏,但是疼。她说:“算了,不脏。”她没什么心力与旁人计较。肇事者孟焕再次望了这个女人一眼,低头皱眉,似乎旁边的吵闹与她无关。
那个背影看起来那么孤寂,孟焕有那么一下的心疼,可是,他从来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对一个陌生的女人,为何会生出这般情愫,是不是自己最近忙得晕了?
待到身边的人散开一些,孟焕称好五花肉,身边的女人早已不见踪影。
陈小姐买了不少帮宝适尿不湿,车子的后备厢塞满了,连后座都放了不少东西。
“饿死我了。”
凌君也说:“真的饿了。”每次与陈小姐逛超市,总要花上几小时,陈小姐似乎永远有那么多东西可购买。凌君往往都是先陪陈小姐买,之后才去选自己的东西。凌君每周的食物,哪怕是生活用品都是非常固定的,她甚至闭着眼就能将东西放入篮子。
陈小姐透过后视镜看到后座上的法式面包,她N次地感叹:“为何你不换种口味,鲜奶的要比这个好吃多了,而且软。”
凌君不语,不是她喜欢吃,而是何越喜欢吃。她每次都买,只是想要感觉那个人还在自己的身边存在,她想念他,所以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告诉自己,那个人一直在,一直不曾离开,两年来,凌君便是如此自欺欺人地活着。
十字路口是红灯,孟焕一侧身,又看到了那个女人,略显苍白的脸上,有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深,且亮。
纤细的骨架,弱不禁风,气质清冷、透明,算不上美丽,可却让人心头生起一股保护欲。
凌君也明眸回视他,孟焕转了视线,他不知道凌君其实并不是看他。他心里还在责怪自己肯定是疯了,这个女人,让人产生了征服欲。
所幸,很快绿灯,擦身而过的人,自然不用费心去探究,而刚刚的想法很快便被孟焕抛之脑后。回到家里,美丽聪慧的未婚妻在厨房里与母亲一起做饭,孟焕心想,他的生活要的便是如此,简单、平和,一切能够掌握,不安的思绪也渐渐淡漠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