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那位年轻的秃顶警员似乎有话要说。她猜这个人可能不太高兴,毕竟这个命令是来自警衔和他一样的同事。
"没有什么'可是'!"她说。此刻她没心情去和他比较谁的资历老上几周或几天。"有什么问题以后再向你的上级申诉吧。" 即使他回了什么话,但她也已听不见了;她不理会膝关节的疼痛,紧跟在罗兰·贝尔身后三步并作两步地奔上台阶,开始追逐那个杀害他们好友的男人。
1 1 他速度很快。
但我更快。
已有六年资历的巡警劳伦斯·伯克从河畔公园冲出,全速奔跑在西尾街上,紧跟在那个身穿哈雷 T恤、全力向前奔逃的混账身后,和他只有二十英尺的距离。
他闪过路上行人、跳过坑洼不平的地面,就像当年高中球赛那样,紧紧跟在对方的接球员之后。
也和当年一样,"长腿"拉里①已慢慢缩短了与对手的距离。
刚才他正要赶往哈得孙河的现场,支援一 ○二四状况。然而,就在他收到步话机传出的追捕指示,掉头转身之际,却赫然发现步话机里通报的那名疑犯--一个浑身肮脏的摩托车手,正好就出现在自己面前。
"喂,你!站住!" 但那个人并未停下。他闪躲过伯克,向北仓皇逃逸。于是,就像当年在伍德鲁威尔逊中学校友的比赛中奋力冲刺七十二码,紧追在克里斯·布罗德里克后面一样,一心打算在离终点线两英尺前的地方狠狠把他拖倒,长腿拉里铆足了劲,火速追赶疑犯。
伯克并没有拔出手枪。除非疑犯怀有武器,想对你开枪或向路人射击的紧急情况下,否则就不能用枪来制止他。而且,如果从一个人的背后开枪,光是在事后的用枪时机调查会上就很难过关,更别提日后对升迁有何影响了。
"喂!给我站住!"伯克吼道。
①拉里(Larry)为劳伦斯(Lawrence)的昵称。
这个摩托车手转向东边,跑在这条横向的马路上。他回头看见长腿拉里仍紧紧跟在后面,不禁惊恐地瞪大眼睛。于是他立刻向左一拐,窜进一条小巷,但这个警察转弯的动作比他更流畅,还是紧追不舍。
有些警察局配有追捕网或震慑枪,可以远距离阻止疑犯逃亡,但纽约市警察局还没有这种高科技装备。不过,在这次突发状况中,有没有这种装备并不重要,因为拉里·伯克还有更多比跑步更厉害的技能,比如"狮子扑兔"--美式足球中的擒抱扭倒术。
在离疑犯不到三英尺时,他飞身向前一跃,对准嫌疑犯的上半身,好在落下摔倒时利用这家伙的身体当垫子。"啊!"摩托车手大叫一声。他们抱在一起摔在柏油路面上,向前 滚动撞进了一个垃圾堆。"妈的!"伯克骂道,感觉胳膊肘的皮擦破了。"你他妈的混账!""我什么也没做!"摩托车手高喊,"你干吗追我?""闭嘴。" 伯克铐住了他的双手,同时因为这家伙跑得很快,他又用塑料束缚绳绑住他的脚踝,捆得结结实实。他看着自己胳膊肘渗出的鲜血。"妈的,我擦破皮了。哎哟……还真疼。他妈的。
""我什么也没做,我只是在集市上逛逛,我只是……" 伯克朝路旁的鹅卵石吐了一口唾沫,又做了几个深呼吸后,才喘着气说:"给我闭嘴,你有什么意见吗?我不会再讲第二遍……妈的!还真疼!" 他小心地搜了对方的身,找到了一个钱包,里面只放了钱,没有任何身份证件。奇怪的是,他在这个人身上也找不到武器或毒品,这对摩托车帮的骑手而言倒是件不寻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