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素书(10)

正如《尚书》中所说的:“大禹在位时施行德政,连鸟兽鱼鳖也不受侵扰地愉快生存”,“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诗?大雅?行苇》)以此来显示周王朝先世之忠厚,今后遂用为仁慈的典实。

义者, 人之所宜, 赏罚善恶, 以立功立事

如同孟子所说“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孟子?离娄上》)相对于“仁”来说,“义”是一种为人处世的道德规范,指的是公正合宜的道德、道理或行为,判断事物义或不义,就要看行事是否符合事宜、合乎事理,赏罚是否分明、是否使有功有过的各得其宜。只有万事公正合理,才会使人们乐于发挥自身的才智,进而激发建功立业的热情,从而使得各项事业兴旺发达。

理和义是相统一的。只有按照事理即事物的规律去判断、处理事物,才能使“义”得到真正的体现。赏善罚恶,使好的、善的得到发扬,使坏的、恶的得到惩治,这就是“义”所包含的理;如果能使每个人发挥才智,建功立业,那就说明“义”已经得到了落实。

晋文公重耳是春秋时期晋国的国君。僖负羁是曹国人,曾救过晋文公的命。晋文公在攻下曹国时,为了报答僖负羁的恩情,就向军队下令,不准侵扰僖负羁的家,如果有违反的人,就要处死刑。大将魏平和颠颉却不服从命令,带领军队包围了僖负羁的家,并放火焚屋。魏平爬上屋顶,想把僖负羁拖出杀死。不料,梁木承受不了重量而塌陷,正好把魏平压在下面,动弹不得,幸好颠颉及时赶到,才把他救了出来。这件事被晋文公知道后,十分气愤,决定依照命令处罚。大臣赵衰(赵国君王的先人)向文公请求:“他们两人都替国君立下汗马功劳,杀了不免可惜,还是让他们带罪立功吧!”晋文公说:“功是一回事,过又是一回事,赏罚必须分明,才能使军士服从命令。”于是便下令,革去了魏平的官职,又将颠颉处死。从此以后,晋军上下都知道晋文公赏罚分明,再也不敢违令了。正是因为晋文公以义行事,得到了大家的尊敬和支持,从此开创了雄图霸业,后来他与齐桓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并称为“春秋五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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