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税的那些事!(1)

关于退税还需要多说几句。不同国家的起退点不一样。在很多国家,用信用卡支付和用现金支付,最后退税的政策和税率也都不一样。这些一定要在购物之前问清楚,不要因为退税手续烦琐耽误自己的行程。

既然我们说到了出国购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了解各个国家关于退税的政策,那么就把“税”这个字单独提出来好好说说。

Lesson1:境外购物超值需缴税

出国购物的时候,在所购物品的产品属性上,可要琢磨明白,不要以为捡了便宜,最后省出来的钱全都交税了!

很多人出国购物往往就是冲着便宜,但是对申报征税的政策却不甚了解。很多时候由于没有意识到从国外购买商品在归国时需要缴税,或是不清楚到底多少数量的商品达到缴税的标准,所以在进境时没有报税,被海关查缴,不仅没占着便宜,反而损失不小。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在携带境外商品入境时,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需要按规定征税,税率从10%至50%不等,如化妆品的税率为50%,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等的税率为20%。

2010年8月19日,海关总署颁布的54号公告也明确规定:1.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2.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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