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洛洛说,你当初学鼓是因为你妈妈看见电视上女孩子打鼓很帅,所以觉得女儿会打鼓的话也会很帅,你才去学的。我真怀疑你这么孝顺乖巧,你的妈妈真不是真的会开心。你并不是真正的喜欢音乐,不是喜欢乐队。可是你做得很好,简直太好了,你很聪明。你聪明到连喜欢一个人保持怎么样的距离都刚刚好。你不觉得这样很可怕吗,完全把自己的本性抹杀那么清醒的活着,不像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而是一个活了几百年的吸血鬼。”
多晴干脆数他皮衣上的铆钉,一个,两个,三个……好多的铆钉。
“多晴,我是喜欢过你的。”何夕低下头,把右手覆盖在她的头顶,“可是我没办法继续喜欢你,因为我有种感觉,即使某天我变得非常喜欢你,你也非常喜欢我,只要你在意的人让你离开我,你就会毫不犹豫的笑着离开的。而且离开我,你一样可以过得很好,可以很容易的喜欢上别的人。”
她知道他说得很对,就像在复制她内心的独白那样,原来何夕一直都是在悄悄看着她的。并不是像他以为的毫无察觉无动于衷。
“所以你离开,对我们乐队也是好的,对你也是好的。”
她摇摇头,她只知道她出局了,被抛弃了,有什么好呢?
为什么人抛弃别人的理由都是如出一辙?
“纪多晴,你需要好好谈一场恋爱,遇见一个让你头脑发昏不顾一切的人,不过,就怕你遇见了看不到。”
她的视力是不好,不过她有带眼镜。
不是她找不到,只是她不想找而已,而且,跟他很容易喜欢上别人,所以找一个母亲喜欢的有什么不好呢?
简直是最完美的结果。
多晴揉了揉太阳穴,有只手探到她的额头上。
她睁开眼看见付云倾收回手:“没发烧,是哪里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