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藏书也离奇,他不买精装书,只买平装书。他认为国人的精装书多半是“假精装”,只是把硬纸黏贴在书外面而已(后来,有出版界的朋友告诉我,的确如此)。勤看书的人只消一个礼拜就可以让它皮肉分家。父亲的书,他真看(不像我,我早年见书就买,买了就乱堆,至于看不看,那又是另外一件事)。他保护书的方法是把书一买来就加道装订手续。他用线装书的方法,每本书都钻四五个孔,再用细线缝过。他的办法也的确有用,三十年后,竟没有一本书脱线掉页的。
我偷了父亲一本《唐诗三百首》,放在我自己的书架上。其实这本书我已经有好几个不同的版本了,何必又去偷父亲的?只因那本书父亲买了五十年,他用一张牛皮纸包好,我打开来一看,原来那是一个拆开的大信封的反面,大信封的正面看得出来写的是在南京的地址,那时候,父亲是联勤总部的一个副处长。老一辈的人惜物至此,令我觉得那张黄旧的包书纸比书里的三百首诗还有意思。
夏天,父亲另有一项劳己利人的活动。他拿六七只大铝壶接满水,放在院子里晒。到下午,等小孩放学以后,那便是我家独制的“太阳水”,可以用来洗澡。至于那些大壶也不是花钱另买的,而是历年囤积的破壶。那年代没有不锈钢壶,只有铝壶,南部水硬,壶底常结碱,壶的损坏率很高。壶漏了,粘补一下,煮水不行,晒水倒可以。可惜父亲三年前跌了一跤,太阳水就没人负责制造了,我多么怀念那温暖如血液般的太阳水,如果有人告诉我洗了太阳水包治百病,我也是相信的啊!
父亲年轻时念师范,以后从军,军校六期毕业,也曾短期赴美,退役的时候是步兵学校副校长,官阶是陆军少将,总算也是个人物了。但他真正令我佩服的全然不是那些头衔,而是他和物质之间那种简单素朴的疼惜珍重。
我把他的高统马靴偷带回台北。马靴,是父亲五十年前骑马时用的。那马靴早已经僵硬脆裂,不堪穿用了。但我要留着它,我要学会珍惜父亲的珍惜。
——原载1995年7月24日《人间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