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是如何推销美国内战贷款的(8)

当政府代理商销售完7-30债券后,全国所有的银行都感受到了巨大压力。很多权威报纸一致支持银行一方,认为应该把5-20债券的销售工作交给银行,而非政府代理商。蔡斯部长在巨大压力下,只好决定做一次尝试,授权美国所有银行都可以销售5-20债券。但是就像前面提到的6%利率国债和7-30财政部债券一样,虽然银行得到了代理销售的机会,但蔡斯部长最终还是不得不放弃银行,重新找代理商。就像前面的7-30债券一样,代理商销售5-20债券时同样取得了巨大成功。尽管欧洲银行不支持我们的国家,但我们凭借爱国之心和团结合作的精神克服了战争资金的难题。

后来,有些银行(那时只有国有银行)抛售了即期票据,因此只能强制该票据流通。为实现这一目的,蔡斯部长请求国会把即期票据作为法定货币,除了关税和公债利息必须使用铸币支付外,即期票据可以支付包括公债和私债在内的所有债务。1862年2月25日,国会通过了《法定货币法案》(Legal Tender Act),这些票据和其他所有票据都成了法定货币。这个法案还授权发行了1.5亿美元的无息法定货币票据。关税和公债的利息必须用铸币支付的条款,是明智而必要的,因为关税完善了铸币支付利息的手段,而铸币支付增加了国内外对美国债券的需求;如果使用纸币支付利息,就不存在这样的需求。

很快,政府代理商把授权发行的2.5亿美元7-30票据销售一空。后来,国会又不断授权加大其发行量。到1865年8月时,发行量达到了顶峰。此时发行并销售的票据高达8.3亿美元。

同时,与7-30债券齐头并进的政府债券发行量也达到了最高峰,总额惊人。当时发行并销售的5-20债券总额为514 880 500美元,10-40债券总额为172 770 100美元。当爱国心和利益相结合时,美国人民更加被这些美国公债所吸引;加之政府代理商的全力以赴,国内外对美国债券的需求大大增加。特别是利弗莫尔?克鲁斯公司在英国和其他国家销售了大量这类债券,也都成为了利润可观的投资。为满足战争的需求,我们这些政府代理商和财政部长一样焦急,最终我们成功实现了销售目标,我们充满了成就感。除了利益之外,其中的爱国精神足以和帕特里克?亨利①(Patrick Henry)媲美。在国家处于危难时刻,华尔街通过政府代理商的形式为国家和政府做出了贡献,这是华尔街人引以为傲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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