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据(2)

荷香常令我迷惑,它是如此厚实且具质感。梅香属于月光,兰香属于绝壁,菊香和田陇不分,桂花则宜于在一家人四合院初醒的韵律里含芬吐馥……但荷香是云梦大泽中升起的幻象,是神秘池沼中冒出的魔法泡影,它的香气亦灵亦肉,令人怅怅惘惘,目夺神授,而不知所从。

在一本名叫《指月录》的禅书里,记载着一条奇怪的戒命。原来,在严格律己的僧人而言,当经过别人的荷花池的时候,是不可以偷嗅荷香的。看来,他应该行闭气大法来行过花香阵,以免吸入了属于别人的馥郁。

啊!这一点倒提醒了我,原来荷香是值得盗取的资产,我今身在台北市植物园,所嗅的芳烈算来应属“公物”。但这番闻嗅却是天真无罪的“侵吞公物”,是高妙美丽的巧取豪夺,是不着痕迹的彻底霸占,是光明正大的蚕食鲸吞。啊!我为此而沾沾自喜。

对,我赤手空拳来到这世界,如果不窃据那些本来不属于我的东西,又怎能活得下去?所以,容我是偷闻荷香的现行犯,容我是偷听鸟语的惯窃,且容我是偷偷披着阳光金斗篷的一名风华老去的少年犯。

附?记:

是因为冷气团来袭吗?在拥着羊毛毯枯坐的冬夜,我会痴痴地想起某个六月正午的一汪池水,以及池中绝美的荷花布阵。还有那诡异的香息,令我反刍又反刍,咀嚼不尽。原来,曾经被荷香充塞过的胸臆,也是某种永恒。

原载2002年12月24日《人间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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