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子看来,当时的社会完全没有公平和正义
□ 除了人格不平等,当时的社会还有什么问题?
■ 分配不公平。墨子说,在当时的制度下,有些人毫无贡献,却荣华富贵;另外一些人,而且是许多人,辛辛苦苦,劳碌一生,却缺衣少食。前一种情况,墨子称之为“无故富贵”。后一种情况,墨子没有定义,恐怕就只能叫“无故贫贱”了。
□ 这么说,墨子也承认富贵贫贱的差异?
■ 承认。毕竟,“平等”不是“平均”。既然是“社会分配”,就总会有多有少,有得有失,不可能完全一样。而且,墨子还认为,希望富贵,不愿贫贱,也是人之常情,没什么不对。问题是富贵也好,贫贱也好,都得“合理”。该富贵,就富贵;该贫贱,就贫贱。不能“无故贫贱”,也不能“无故富贵”。
□ 无故又如何能富贵?
■ 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吃祖宗饭”,一种是“夺他人食”。比方说,出生在王公大人家里,生下来就有可以世袭的爵位和领地,不用对社会做任何贡献,也能荣华富贵,这就是“吃祖宗饭”。又比方说,用种种不正当手段(比如盗窃、抢劫、诈骗、战争),掠夺别人的劳动成果,这就是“夺他人食”。这两种情况,本质上是一样的。
□ 为什么一样?
■ 因为“吃祖宗饭”,其实也是“夺他人食”。实际上,再伟大的祖宗,也不可能靠个人的劳动创造极大的财富,让子子孙孙受用无穷。这些子孙享用的,仍然是别人的劳动成果。所以,“吃祖宗饭”是剥削,“夺他人食”是掠夺。剥削者和掠夺者“无故富贵”,被剥削者和被掠夺者就只能“无故贫贱”,请问这公平吗?
□ 当然不公平。
■ 更可气的是,面对这种明显的“分配不公”,社会舆论却不以为非,反以为是。墨子说,现在有一个人,跑到别人家的果园里面偷了桃子、李子,大家都说该罚,因为他“不与其劳获其实”,是不劳而获,损人利己。那么,如果是偷鸡摸狗呢?
□ 应该罚得比偷桃子、李子更重,因为他损人更多,罪过也更重嘛!
■ 杀人呢?
□ 该判死刑。
■ 由此可见,偷鸡狗的比偷桃李的罪大,偷牛马的比偷鸡狗的罪大,杀人犯的罪又比盗窃犯大。杀一个人,就有一重死罪。杀十个人,就有十重死罪。杀一百个人,就有一百重死罪。那么请问,发动侵略战争,攻打别人的国家,大规模地杀人呢?发动掠夺战争,明火执仗地“夺他人食”,把别国的土地、人民、财产都据为己有呢?这些又该如何?
□ 当时的规定,是多少重罪?
■ 没有罪。不但没有罪,天下之人还要“从而誉之谓之义”,说他们是好汉,说他们是义举,说他们是民族英雄,这岂非咄咄怪事?
□ 确实是怪事。
■ 怪事还多得很。墨子说,现在的诸侯们,侵略别人的国家(攻其邻国),屠杀别国的人民(杀其民人),掠夺人家的财产(取其牛马、粟米、货财),还要写在书本上,刻在石头上,铸在青铜礼器上,向自己的子孙后代炫耀“谁都没我抢得多”。那么请问,一个平民百姓,也去攻打邻居家,杀邻居的人,抢邻居的猪呀狗呀粮食呀衣服呀,然后也记录在他们家的本子上、器皿上,向自己的后代炫耀“谁都没我抢得多”,行吗?
□ 显然不行。
■ 同样的事情,王公贵族就干得,平民百姓就干不得;或者王公贵族干了就叫“英雄业绩”,平民百姓干了就叫“为非作歹”,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 确实没有这样的道理,双重标准嘛!
■ 所以就连听了墨子这番话的鲁阳文君,也感慨地说,看来所有人都认为对的,也未必就一定正确(天下之所谓可者,未必然也)。然而遗憾的是,这种明显的不公平,却被认为是公平合理;这种明显的非正义,却被认为是天经地义。
□ 这又说明什么呢?
■ 恐怕只能说明,当时那个社会完全没有公平和正义!这正是墨子痛心疾首的地方,也是墨子要着力改正的事情。
□ 公平与正义,就是墨家学说的主题?
■ 正是。前面说过,在墨子看来,当时的社会之所以“天下大乱”,需要“救市”,直接的原因不是“犯上作乱”,而是“弱肉强食”。根本的原因,则在于没有公平与正义。其具体表现,就是人与人之间,人格不平等,分配不公平。因此,“救市”的方案,就应该从人际关系和分配办法入手,建立公平正义的新秩序,建设公平正义的新社会。墨子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救市”;也只有这样,才是“救市”。
□ 那么,墨子又打算怎么做呢?
■ 我们下次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