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矮又黑又瘦,满头茂盛的头发留得颇长,梳得整整齐齐。他唇上的黑色小胡子也修得很整齐。他穿得很好,走路很快。
出于某些原因,我向上帝祈祷他没认出我来。
第二天,我又看到他。
我大约十点醒来,穿上宽松长裤和开钮衬衫,下楼去咖啡店吃早餐。很奇怪,我饿坏了,于是匆忙狼吞虎咽了格子松饼和香肠和两杯黑咖啡。然后我点燃了这天早上的第一根香烟,出去等他。
我刚到的那天晚上,曾在一家饭店外头的露台上喝过鸡尾酒,今天我又过去,在伞篷下找了一张桌子。那个位置离木板步道够近,可以让我看得很清楚;同时也够远,不会有人注意到我,除非有人刻意找。侍者过来,我点了黑咖啡。现在喝酒有点太早,不过其他顾客似乎不作此想。一个看似时装圈人士的男子和一名衰残相的褐发女子正在欢呼着猛喝台克利调酒。这么早就开始狂欢了,我心想。或者是从昨天夜里持续到现在。我把他们抛在脑后,专心观察着木板步道。
结果差点就看漏了他们。
来到大西洋城第一天后,你就不会再去注意木板步道上缓慢来去的轮椅了。他们成了风景的一部分,你认识的人不可能坐在轮椅上。我都忘了轮椅,专心在行走来去的人身上,差点没看到他们。然后因为瞥见一头显眼的黄色头发,才又多看了一眼,原来是他们。
他又矮又胖又老,而且看起来完全就像是市郊的中产阶级守法公民,也因此不难理解他怎么能唬过莫娜。有些老实人看起来像骗子;有些骗子看起来像老实人。他是第二种。
他有个看起来很老实的坚定下巴,和一张看起来很老实的薄唇。他的眼珠是水蓝色 从我坐的地方居然看得出来。他一头白发。不是灰的,是白的。白发格外有种皇室的尊贵之感。
我望着那名相貌堂堂的诚实老人,直到轮椅停在薛尔本饭店门口,他下了轮椅。然后我喝着自己的咖啡,思索着我们该怎么干掉他。
“先生,还要再来一杯咖啡吗?”
我抬头看那名侍者。我不想离开,也不想再喝一杯咖啡。
“先不用。”
“没问题,先生。那要不要吃点什么?我这边有菜单。”
他们希望你排便或上厕所时,手法可一点都不含蓄。我不想吃东西也不想喝咖啡,因此我就该付账走人。这个露台明明有五十张空桌子,他们却想连我这桌都清出来。
“马丁尼。”我说,实在懒得跟他罗嗦了。“琴酒多一些,加一条细柠檬皮。”
他欠身离开。没多久又端着马丁尼出现。杯子里有两颗橄榄而非一颗,而且他记得柠檬皮,一般交代都没用的。或许他想跟我交朋友。
我不明白自己干吗点这杯鸡尾酒。通常这种状况下,我会干脆离开。我不想喝酒,不想吃饭,不想再喝咖啡,而且我也看到布拉萨德了。这些因素之外,再加上我对这个露台或侍者都没有特别的好感,我应该离开才对。
他们也没离开,于是我又有机会多看一眼布拉萨德,看得更久,也更近。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来到露台的,一抬头才发现他就在那儿,隔着三张桌子,肘边有个侍者,就是招呼我这桌的同一个。我看到布拉萨德的侧面,感觉依然是个可敬而踏实的好人。
我坐在那儿,觉得自己显眼得要命,恨不得有份报纸可以让我躲在后面。我不想看着那个人。有个古老的说法 如果你盯着某个人太久太认真,他们会坐立不安一两分钟,然后转过头来看你。他们的眼角可能会不经意扫到你,诸如此类的。
我相信如果我盯着他,他就会转过头来看我。我不希望这种事发生。不管他在纽约多么吃得开,我去的时候都有一大优势,那就是我认识他、而他不认识我。这是我的王牌,我是万万不想在大西洋城就失去这个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