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这个旅馆大厅冷气十足,地毯很厚,是那种你一踩下去就可能整个人沉没消失的。大厅里的跑腿服务生来去安静且迅速有效率,电梯升降或停下都同样安静无声,漂亮的电梯小姐在上班时间绝对不嚼口香糖。天花板很高,一盏盏吊灯垂下华丽的装饰。

经理讲话的音调很低,口气带着歉意。但这不能改变他该讲的话。他要的东西,就跟从新泽西州哈肯萨克城到香港每一家破烂旅馆要的一样。他要钱。

“真不愿意打扰您,盖维兰先生,”他说,“但本饭店规定每两周必须结账一次。而您已经住进来三个多星期了 ”

他没把话讲完,微笑着朝我摊开双手,表示他不喜欢谈钱。他喜欢收钱,但他不喜欢谈。

我也回报他一个微笑。“真希望你早点告诉我。”我说。“时间过得好快,我都忘了。这样吧,我现在要上楼换衣服。等我下楼的时候,相信你已经准备好账单了。反正我无论如何都得跑银行一趟。干脆就像俗话说的,一举两得,去提点钱出来,顺便跟你结清费用。”

他的笑容比我的灿烂。“没问题,我们很乐意收您的支票,盖维兰先生。那是 ”

“没有必要。”我说。“我的账户是在丹佛的一家银行,支票得花好几个星期才能兑现。不过我有一笔汇款已经汇到费城的银行来。所以待会儿等我下楼,你把账单准备好,我今天下午晚些就会付你现金,这样好吗?”

这样当然是很好。我走进电梯,不必讲自己要到几楼。只要你在富兰克林饭店住上一两天,电梯小姐就会记得你住几楼。

我到七楼出电梯,回到我的房间。打扫的女服务员还没来过,房里还是跟我下楼去吃早餐前一样乱糟糟。我在没铺过的床上坐了一两分钟,很好奇在费城最精致的旅馆住上这些天,账单数字会是多少。不管我怎么算,反正一定很多。不光是一天十元房钱住上三星期,也不光是这三个星期来签账的餐厅费用、签账请他们送上来的酒、签账送洗衣服和干洗和其他费城最顶级旅馆的各种服务,这是一大笔钱。

或许五百元,或许少点,或许多点。

总之都是一大笔钱。

我伸手从口袋里掏出皮夹,拿出钱来数。结果是一百块出头。而且不必说,根本没有什么汇款在某家费城的银行里等我,也没有某家丹佛银行的户头,没有股票、没有债券,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百多元,我在世上就只有这些钱。

我找到一根香烟,点着了,心想我真走运,他们竟然让我住了快一个月,中间完全没提到钱的事情。大部分旅馆早就会提起了。幸运的是,我很机灵,又始终保持冷静。我可不会带着一副赖账房客的衰相,这点很重要。

比方说,我给小费从不签单。这有两个原因,首先,我根本不考虑去坑那些大概跟我一样穷的跑腿服务生和女侍。而且如果连小费都签单的人,就会被密切监视,每个人都会注意你。

于是我用现金给小费,而且给得很大方 给跑腿的服务生一元,女侍则是百分之二十。这样很多,但很值得,可以收到好回报。

我脱了衣服进浴室冲澡。先用热水,然后冷水。我喜欢冲澡,那会让我觉得自己像个人。

用毛巾擦干身子时,我在镜中望着自己。门面还在 结实的身体,下斜的双肩,晒成古铜色的皮肤,窄窄的腰身,还有肌肉。我看起来强壮又富有,我的行李箱是高级牛皮做的,脚上的鞋子很昂贵,身上的西装也很贵。

我会怀念这一切的。

我匆忙穿上衣服,尽可能把一切穿上身。我在长裤底下穿着格子泳裤,丝质衬衫底下穿着一件针织衬衫。两双克什米尔羊毛的袜子都穿上脚。最好的一条领带打在脖子上,另一条塞在口袋里。两对袖扣都用上了 反正有西装外套遮着。

就是这样了。再加别的东西,都会让我像一袋马铃薯似的鼓起来,我可不希望自己鼓起来。我把皮夹塞进口袋,离开比原先更乱一点的房间,按了电梯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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