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签证 第三节(1)

钱思哲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望着闪烁的星辰,思考着刚才李永吉所说的对曾好的审讯情况,他把前前后后经过侦查所获得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组合,想弄清王莉被杀案的来龙去脉。

曾好的犯罪缘于一次偶然的遭遇。

高原与王莉是大学同学,在大学时两人就相爱了。高原是外地人,毕业后随王莉一起分到这个城市工作,工作两年后结了婚,已经十年了,有一个九岁男孩,读小学三年级。因为孩子就读的学校距其外公家不远,孩子平时就住在外公家,高原与王莉有时想孩子了,就过去看看。两口子一直恩恩爱爱的,只是近几个月来产生了一些矛盾。原因是高原在单位里一直表现不错,但却一直没有受到重用,有好几次能得到提拔的机会都失之交臂,心里慢慢就产生了怨气。三个月前,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如他的人当了他的顶头上司,于是就完全心灰意冷,开始跟着单位上几个关系好的同事一起到外面喝酒、打牌、上歌舞厅,有时甚至整夜都不回家,而每次酒后回到家里,王莉看到他那副样子就要发脾气,两口子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

发案那天是他们结婚十周年纪念日。中午,王莉就打电话给高原,叫他下午回家吃饭,而高原下班后又被同事约出去了。王莉那天下午请了假,没有上班,也许她想利用结婚纪念日把两口子的关系修补一下吧。下午两点多钟,有人看到她提着菜和一瓶红葡萄酒,还拿着一束玫瑰花回到家里。

王莉劳累了一下午却等不到高原回来,打电话高原也不接,从高原当天的未接电话看,最后一个未接电话是晚上七点钟。平时王莉是很少沾酒的,即使喝葡萄酒最多也只能喝二三两,可能是生起了闷气的原因,王莉那天一个人就把那瓶葡萄酒全喝光了,酒后,就进了卧室脱衣上床了。至于什么时候喝的酒以及什么时候上的床就无法证实,但造成王莉死亡的一个最直接的错误就是她忘记锁门了。

或许是酒精的刺激,激起了王莉对性的渴望,加之老公近几个月来的冷淡,使王莉溢满了的欲望自觉难耐,她双手在自己身上揉搓了起来,并不停地呻吟着……

曾好是王莉的科长,住王莉家的楼上,这个单元楼原是单位购买作为福利房分配给大家的,故楼上楼下基本上都是一个单位的职工。

曾好回家上楼时少走了一层,走到王莉家门口时以为是到了自家门口,掏出钥匙准备开门时发现门是虚掩着的,就推门进去了,进到室内才发觉走错了,正准备离开时却听到了卧室内传出来的呻吟声,一股热血就直往头顶涌去……

王莉的美貌在单位是公认的,作为王莉直接上司的曾好也不是没有任何非分之想的正人君子,只不过为了仕途不想让别人抓住自己的任何把柄,而在单位里做任何事情都特别小心谨慎。曾好在王莉面前也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曾经当着科室其他人面前把王莉批评得掉眼泪,而这一次的偶遇使曾好的人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

王莉还在醉意朦胧的幻觉中,以为是高原,所以没有做任何反应……

“钱大,怎么办?”

李永吉的问话将钱思哲从沉思中惊醒过来,他问李永吉:“怎么了?”

“曾好只承认他与王莉发生了性关系,但不承认杀人呀!”李永吉说,“他说与王莉发生了性关系后突然害怕了,怕王莉酒醒后睁开眼睛发现是他,就匆匆忙忙地跑了。”

“哦?”钱思哲好像才醒悟过来一样。

——是啊,曾好没有承认杀人!

——也许,曾好是在避重就轻,从他所交代的事情经过看,定他强奸罪没问题,可根据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却不能认定曾好有杀人犯罪的嫌疑。

——也许,真的就是一个巧合,在曾好之后另外出现了一个什么人。难道说这个案件真的就要变成悬案了?

钱思哲最近一直在思考现场物证的问题。他认为,目前在现场物证的分类上,应当引入一种“确定性物证”、“非确定性物证”和“零物证”的概念。现场提取的痕迹经过查证后确实与案件的某一方面有关联的为“确定性物证”,而在不能确定与案件有关联之前应视为“非确定性物证”。“非确定性物证”在经进一步的调查访问、现场实验和检验鉴定后有可能成为“确定性物证”或“零物证”。“零物证”是指经查证后确认与案件毫无关联的物品和痕迹。比如王莉案件中从阴道内提取的精液成分,虽然可以肯定有人与王莉发生了性关系,但却不能认定与王莉发生性关系的人就是杀害王莉的人,所以在王莉被杀这个层面,精液就是一个非确定性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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