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2)

 

胡适是二十世纪中国思想界的第一人。有名的中日古典文学名著翻译大家英国人韦利(Arthur Waley, 1889-1966)说得好。他1927年10月18日在《北京导报》(The Peking Leader)上发表的一篇文章里,称许胡适是当世六大天才之一。他说:

首先,他绝顶聪明,可以说是当今世界上最聪明的六个人之一。同时,他天生异类,他的思考模式(cast of mind)完全是欧洲式的。任何人只要跟他作几分钟的交谈,就会心服口服,说他的聪明绝不只是教育和后天的产物,而只能说是天生的异禀。

胡适在1926年7月17日启程,经由西伯利亚、俄国、欧洲大陆到英国去。后来又在1927年1月11日转道美国。韦利这篇文章发表的时候,胡适已经在五个月前就从美国回到中国了。胡适在英国的时候跟韦利过从相当频繁,以他的日记作依据,就有九次之多。韦利说中国人常常表示他们无法忍受西方人对中国文学与思想的了解。然而,他认为中国人应该检讨他们自己作的努力实在太不够了。他认为中国人很少花心思去了解西方人到底在这方面作了多少的努力。他说:“一个人如果要想为某一门知识作出贡献,他必须先知道那门知识的现况;要使山加高一点儿的方法,是在山顶上加块石头,而不是老是在山脚下堆巨石。”

韦利说胡适不同于其他中国人的地方,在于他了解西方人,所以他知道他们要的是什么。他说西方人碰到胡适,就好像是第一次跟中国的知识分子有了真正的心智上的接触一样。问题是,胡适不是一般的中国知识分子。他说胡适天生异类,虽然形体上是中国人的样子,但根本等于就是西方人。所以韦利说:“如果胡适只是一个一般的中国教授,唯一跟他的同侪不同的地方只是他会说我们的话,这只‘会说人话[注:英语]的鹦鹉’(oiseau qui parle)或许还可以比较如实地为我们呈现出当代中国的心态(mind)。事实是,他压根儿就不具有代表性。”

韦利一句话就点中了关键的所在:胡适不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典型。换句话说,我们不能透过胡适来了解二十世纪中国的知识分子,因为他根本就是天生异禀的奇葩。要想用胡适来作为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典型,就仿佛把天才当作一个社会的典型一样地荒谬。然而,这并不表示研究胡适就等于是象牙塔、孤星式的研究,没有其普遍的意义。事实恰恰相反,胡适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重要性,就正在于他是龙头;他具有指标性、前瞻性与规范性。作为一代宗师,他订定了当时中国史学、哲学、文学研究的议题、方法和标准;作为白话文学的作者和评论家,他不只是推行了白话文,他根本上是规范了新文学的技巧、形式、体例与品味;作为一个政论性杂志的发行人、主编、撰稿者,他塑造了舆论;作为中国教育文化基金会最具影响力的董事,他透过拨款资助,让某些特定的学科、机构和研究人员得以出类拔萃,站在顶尖的地位。

二十世纪前半叶的中国,能带领一代风骚、叱咤风云、臧否进黜人物者,除了胡适以外,没有第二人。正由于胡适是二十世纪中国思想界的第一人,正由于胡适是当时中国思想、学术、舆论界的领袖、宗师与巨擘,他的一生正是用来管窥二十世纪前半叶中国学术、知识、舆论界最理想的透视镜。我撰写这部《舍我其谁:胡适》的理想,是希望能在栩栩如生地呈现出他的学术、思想、生活与事业以外,透过这部传记,来重建胡适所处的社会与时代的风貌——不管是他生于斯、长于斯、功成名就于斯的中国大陆,还是他留学、访问、持节出使以致于流亡的美国,甚至是他龙困浅滩以致于终老埋骨的台湾。

胡适的一生是灿烂的。在他人生的巅峰,国际是他的舞台。他一生中与之往来唱和,在思想上平起平坐的,是奥林帕斯巅峰上的杜威、罗素、王国维、梁启超等等众神及其山腰上的众仙;在他的大使任内,往来的冠盖,有美国罗斯福总统、访美的王公将相、美国的国务卿及其司长、各国驻美使节以及美国显贵富豪的社交圈。有多少人,人云亦云,说胡适“肤浅”,说他西学根柢薄弱,浑然不知他们自己就是庄子的寓言里所说的蝉与斑鸠。他们不识鲲鹏之大,坐井观天,正坐庄子所谓“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之讥。试问,在胡适出生百年后的人如果能看出胡适“肤浅”的所在,其所反映的不过是学术的渐进,而不是哓哓然贬抑胡适者个人的聪明与才智;反之,在胡适出生百年后的我们,既有坐拥群书之利,又有能坐在研究室里,随时手打键盘,上图书馆期刊网搜索、阅读论文之便,如果不能超越胡适,则该汗颜的是自己,而不是反其道而行,津津乐道地细数胡适的“肤浅”。

一个不能向天才致敬、虚心反求诸己的社会,就是胡适所说的“侏儒的社会”。1927年4月10日,如日中天的胡适为韦莲司对他所在的“侏儒的社会”所下的定义是:“人人都盲目地崇拜着你,甚至连你的敌人也一样。没有一个人能规劝你,给你启发。成败都只靠你一个人!”胡适百年以后,都已经过了半个世纪,不去追问胡适对杜威的了解如何,不去细思实验主义说的是什么,不去读读胡适所读过的书,不去追寻胡适思想的来源、时代与脉络,而仍然只会施施然、人云亦云地说胡适肤浅、西学根柢薄弱、觉得自己比胡适高明,那就比胡适口中的“侏儒的社会”更等而下之了。

胡适说他在1920年代中期,曾经跟鲁迅兄弟在闲谈中,谈起他对《西游记》的“八十一难”最不满意。他说应该这样改作:“唐僧取了经回到通天河边,梦见黄风大王等等妖魔向他索命,唐僧醒来,叫三个徒弟驾云把经卷送回唐土去讫,他自己却念动真言,把当日想吃唐僧一块肉延寿三千年的一切冤魂都召请来,他自己动手,把身上的肉割下来布施给他们吃,一切冤魂吃了唐僧的肉,都得超生极乐世界,唐僧的肉布施完了,他也成了正果。”如此结束,最合佛教精神。胡适这段话是写在他1930年4月30日给杨杏佛的信上。他接着说:“我受了十余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得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得太过火了,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愿挨骂。如果有人说,吃胡适一块肉可以延寿一年半年,我也情愿自己割下来送给他,并且祝福他。”我们如果把这一段话当成胡适的自况,就不免有不知诙谐之讥;这段话必须以寓言来读,是胡适教人挣脱“侏儒的社会”的法门。

“侏儒的社会”与“胡适肤浅论”是相生相成的。就像“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一样,侏儒当然不识天才。但那是有眼无珠的社会自身的损失,天才既已如孤骛归去,秋水长天,也只不过是落霞余晖最后的一瞬。如果天才还肯回眸,那是他割肉反馈的布施之心未了;善哉!善哉!历来鄙夷胡适的人,上焉者直指他肤浅,下焉者用歇后语谑称他为“胡一半”——“下边儿没有了”——以其主要著作都只出了上半部也:如《中国哲学史大纲》以及《中国白话文学史》。他们不能体会胡适的“一半”,其实“开山”的意义远胜于“定论”。这固然可以归之为见仁见智的问题。然而,他们所不求甚解的,是胡适的“一半”是他知识论、方法论推至其极致的必然结果。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