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皇帝:一个与三个(2)

“光”“明”殊途

1874年,3岁的光绪皇帝登基。

22岁的明治送给了他一份礼物,已经练了6年兵的日本出兵入侵中国台湾。不久就由恭亲王奕代表清政府,大久保利通代表日本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北京专条》。内容并不复杂:承认日本派兵侵台是“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被害难民之家,中国给抚恤银10万两;日本退兵,其在台地方所有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付银40万两。

大清国的重臣们认为给点银子让日本人开路就行了,但是明治政府试探出的可不只是给银子的事这么简单。此时的光绪仍在熟悉巨大无比的皇宫,世界对他来说只是紫禁城,因为他只有3岁。

一晃20年,在光绪长大的过程中,明治天皇没忘了时时给他送“礼”,礼单如下:明治八年(1875年),派兵入侵朝鲜,制造江华岛事件,次年迫使朝鲜政府签订《江华条约》。明治十五年(1882年)利用“壬午兵变”,迫使朝鲜签订《济物浦条约》。明治十八年(1885年),利用“甲申政变”强迫朝鲜政府签订《汉城条约》,并与清政府订立《天津专条》。1885年中法战争后,明治政府进一步加紧了侵朝侵华战争的准备,终于在1894年利用朝鲜“东学道”农民起义挑起了甲午战争。

光绪皇帝在1889年亲政。古老的政治把戏再次上演,朝中随即形成了以光绪皇帝为首的“帝党”和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后党”之间的明争暗斗。为了安抚慈禧太后,光绪的选择是为她重修颐和园,为此不得不向各地的官员摊派银两,最大的一笔来自李鸿章,来自海军军费。

日本的明治天皇并未松懈,这一年他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俗称“明治宪法”,得以确立他的权力,也将日本的政治制度西化推到了宪政时代。大清国则要到1906年,在内外相逼的情势下,才会有“立宪”的想法,那时距这个帝国的落幕已剩下最后6年,光绪皇帝的生命也即将走到尽头。

1894年,中日开战。此年明治42岁,光绪23岁。但他们所主导的国家,可以把年龄互换一下。

明治走上了自己一生的事业巅峰,他亲任日军最高指挥官,对外主导甲午战争(1894年)、日俄战争(1904年),并在甲午战争次年派遣桦山资纪接收台湾,全岛居民不服日本,抗日而发生乙未战争(1895年),两次对外一次对内战争皆由日本取得胜利。台湾和朝鲜半岛因此成为日本殖民地,库页岛则纳入日本帝国版图。日本迅速发展成现代东亚第一帝国。

光绪在战后,锐意变法革新,“不做亡国之君”,于1898年起用康有为、梁启超等推行新政,并以谭嗣同等四军卿架空原有的军机大臣,受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当权保守派的反对。于是新政百日后凋谢,光绪自此失去自由,1908年,在慈禧逝世前一天被毒杀于瀛台,终年3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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